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潮州市源发北溪桥闸水电有限公司《始兴县浈江河河砂开采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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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始兴县浈江河河砂开采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潮州市源发北溪桥闸水电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韶关市始兴县高基岭作为加工场地 |
环评机构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500万元,选址韶关市始兴县高基岭作为加工场地,建设开采范围为可采区(A:K7+500-K12+00、B:K14+600-K20+300)的河砂开采加工建设项目。开采区面积95.9万m2,年控制可采量为23.01万m3,加工场地占地面积15000m2临时堆场3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河砂开采系统、加工系统生产线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洗车槽,多级沉淀池等);2.辅助工程(办公室及宿舍)、道路;3.公用工程;4.环保工程。项目主要工艺流程:河砂开采→原料堆场→筛分→破碎→筛分→洗砂→成品砂。主要设备为各项开采设备、水泵、铲车、采砂船、河砂破碎加工设备等。具体内容见《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工程为设备安装以及沉淀池的修建,工程量较小,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噪声、废料和生活垃圾等。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如洒水降尘、及时清运垃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减振降噪措施等,尽量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加工场运营期产生的堆场扬尘、物料装卸扬尘、车辆运输扬尘、工艺粉尘等,采取雾化水喷淋装置、防尘网覆盖及搭建顶棚、洒水降尘、加强冲洗及清扫堆放扬尘等措施降低影响;采砂船、运砂船及其他设备燃油废气主要为烟尘、NOx、CO等,通过空气稀释扩散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原料堆场渗滤水、洗砂废水、洗车槽废水、堆场洒水、道路洒水、破碎、制砂、筛分工序喷淋用水等。其中道路洒水,破碎、制砂、筛分工序喷淋用水自然蒸发,其余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通过排水沟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河砂加工场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灌溉用水标准后用于附近绿化浇灌,不外排;船舶含油废水经船舶配备的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废油分别用专用容器收集,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地农地灌溉。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各种生产设备、泵等产生的噪声,经消声减震等措施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泥沙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处理。废机油、油水分离废油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要求收集好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运营阶段应完善好环境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环保设施的检查维护,建立完善好危废等相关记录台账;做好生产设备特别是采砂船的维护保养,防止油污等跑、冒、滴、漏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根据《报告表》评价内容制定监测方案,定期监测,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同时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及安全运营培训,提高职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杜绝环境事故发生。 |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