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始兴县天然气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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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始兴县天然气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韶关市始兴县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投资9565.91万元,建设始兴县天然气利用项目。该项目位于韶关市始兴县,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一座始兴天然气门站与LNG气化站合建站(门站位于始兴县太平镇赤土岭村东北面265m),敷设高压燃气管道8.86km(起点韶关分输清管站,终点始兴天然气门站与LNG气化站合建站),次高压燃气管道10.82km(起点始兴天然气门站与LNG气化站合建站,终点马市镇园区阀门井),中压燃气管道6.1km(起点始兴天然气门站与LNG气化站合建站及中压管道,终点为始兴县华炬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凤阁铝业有限公司及始兴县赛洁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具体内容见《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严格按环保有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好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方案。 二、运营期 1、废气:厨房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有关标准。燃气锅炉通过低氮燃烧,废气(NOx、SO2、烟尘)通过12m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备用发电机尾气(NOx、SO2、烟尘)通过碱喷淋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放散管主要污染物为总烃、四氢噻吩,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废水通过自建的MBR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或道路清洗,不外排。 3、噪声:门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 类标准。 4、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废渣、MBR系统产生的污泥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LNG 储罐残液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暂存,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运营阶段应完善好环境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环保设施的检查维护,完善台账记录;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定期监测,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及安全运营培训,提高职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杜绝环境事故发生。 |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