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韶关嘉辉文具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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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韶关嘉辉文具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嘉辉文具(韶关)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 5 号广东泰昊公司厂房 |
环评机构 |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嘉辉文具(韶关)有限公司拟投资 800 万元,选址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 5 号租用广东泰昊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年产3000万支笔用铝筒,年产100万支马克笔生产线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 2160m2,总建筑面积 2160m2。本项目建设厂房1栋,厂房内分为办公区、印刷区、维修车间、冲床区、光管区、废料仓、原料仓、缩口区、成品区、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笔用铝筒生产工艺:铝片→冲压拉伸→切尾→清洗→印刷→缩口螺纹加工→清洗→罐装墨水→成品;笔生 产工艺:PE、PP塑料→配件注塑→配件组装→总装→覆膜→检验→包装→出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 建设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应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好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方案。 二、 运营期 1.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和注塑废气。印刷废气和注塑废气经收集后使用同一套“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除油废液、清洗废水收集后经“混凝气浮+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一并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拟采用合理布局、 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给废品公司回收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UV光管废涂料桶、废油墨罐、污水处理沉渣和浮渣等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