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1.58亿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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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58亿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凯荣德(韶关)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马市产业集聚地江茂源二期东侧地块 |
环评机构 |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凯荣德(韶关)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拟投资4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选址于始兴县产业转移工业园马市产业集聚地江茂源二期东侧地块(地理坐标为E:114°09′30.024″,N:25°01′12.504″)建设年产1.58亿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5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成品联合车间、原料仓库、织布联合车间1、织布织造车间2、化学品库、机修房、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危废仓、空压机房及配电房等,宿舍楼和天然气站依托忠信世纪电子材料(始兴)有限公司现有建筑。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玻璃纱、聚乙烯醇PVA、聚乙二醇PEG、冰醋酸、硅烷偶联剂,其工艺流程为:原料(电子级玻璃纤维原纱、PVA、PEG)→整桨→并经→穿综→织造→预脱桨→热脱桨→表面处理→验布→成品。项目拟劳动定员400人,每天三班生产,每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烟气、预脱桨燃烧废气、热脱桨燃烧废气及表面处理废气。燃气锅炉烟气经锅炉房36米高排气筒1#排放;预脱桨工序产生的废气进入废气焚烧炉,利用天然气在约700℃下二次燃烧后经排气筒2#~5#排放;热脱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排气筒6#~9#排放;表面处理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UV光解”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10#排放。锅炉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燃气锅炉限值;预脱桨烟气、热脱桨烟气、表面处理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限值要求,甲醇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整桨清洗废水、表面处理废水、浓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解除氧化)处理,处理后排入马市产业集聚地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11/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3.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拟采用合理布局、 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4.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和转运制度。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等的有关规定建设完善好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UV光管、硅烷偶联剂废包装桶、冰醋酸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冰醋酸废包装桶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其余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2021年4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