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12月10日我局受理了韶关石人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师姑山坑口尾矿库回采销库工程、梅子窝坑口2#尾矿库回采销库工程、河口山坑口1#、2#尾矿库回采销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受理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3日(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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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