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始兴县马市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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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始兴县马市供水工程 |
建设单位 | 始兴县供水公司 |
建设地点 | 始兴县马市镇陆源村 |
环评机构 | 韶关市泰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始兴县马市供水工程位于始兴县马市镇陆源村(地理坐标为E:114°07′7.560″,N:25°3′59.394″),总投资6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水源为河角水库地表水,设计供水规模为7000m³/d,服务范围包括马市镇全镇,服务人口约为2.1万人。项目劳动定员为11人,全年工作365天,每天24小时连续生产,员工均不在水厂食宿。 |
承诺事项 | 该项目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提出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国家、省有关改革政策要求实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类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按规定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你单位应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运行期间,严格落实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保护好项目周边的生态环境。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