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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关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子窝3号矿库尾砂回采注销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韶关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子窝3号尾矿库尾砂回采注销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邮编:512500

  联系电话:0751-6973009
  传   真:0751-33342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韶关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子窝3号尾矿库尾砂回采注销工程

建设单位

韶关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韶关市始兴县罗坝镇梅子窝3号尾矿库

环评机构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韶关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557.2万元,按照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要求规范,实施梅子窝3号尾矿库尾砂回采注销工程项目,梅子窝3号尾矿库位于始兴县罗坝镇(地理坐标为E:114°12′9.140″,N:24°48′13.530″),总占地面积约47334m2,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尾砂回采、排洪系统治理、运输道路改造、边坡整治、植被恢复等工程。项目以干式回采为主,并按应急管理部门相关回采顺序技术要求先内后外、自上而下逐分层回采,尾砂回采总量约119万m³。项目拟劳动定员8人,在梅子窝矿区现有员工中进行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计划4年实施完毕。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采取洒水降尘、道路养护、运输车辆遮盖、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进出口车辆轮胎清洗等措施,切实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矿区雨水淋溶水及矿区矿涌水经相关设施沉淀澄清后排入梅子窝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影响。

4、项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尾砂回采工程完成后,按“谁回采,谁治理”的原则,回采单位须对尾矿库地表层土壤按土壤治理及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完善好尾矿库库区土壤治理、修复等有关工作及措施,并将剥离表土用作复垦材料,减少其堆存对环境的影响及风险。

5、做好运营期间排洪节流措施,在回采过程中应尽量保证原有截洪设施正常截洪排水功能,减少雨水进入尾矿库,同时按要求新建截洪沟,并及时开展边坡整治复绿工作,落实好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减少回采过程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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