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1号)要求,严格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遏制形式主义向学校转移趋势,杜绝行政任务向校园转嫁做法,严防商业利益变相入侵校园,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家长负担,持续营造宽松和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学校、教师及家长对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投诉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员信息进行保密,对举报内容及时核查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3314233;电子邮箱:sxcq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