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印发后,为更好地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始兴县政协社会与法制专委会同始兴县公安机关收集整理了2013年以来始兴农村地区各类案件数据,针对始兴农村治安面临的一些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始兴县地处韶关市东北部,拥有粤北地区面积最大的小平原,自古有“粤北粮仓”之称。始兴现辖10个乡镇,总面积2174平方公里;全县户籍人口26.2万人,其中农业户口18.7万人,占71.5%。201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指挥下,在县人大、政协和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公安机关持续高强度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案件警情逐年下降。全县受立刑事、治安案件数从2014年的1740宗,下降至2017年的1555宗;刑事案件破案率从42.5%上升至45%(见图1)。2012至2014年,我县群众安全感分别名列全市第1、第4、第1。2015年,我县群众安全感、政法工作满意度、群众对创平工作知晓率均排名全市第1。2016、2017年,我县群众安全感均排名全市第2。
一、现状分析
(一)城区发案占一半以上
始兴县下辖10个乡镇,其中城区所在的太平镇户籍人口6.6万余人,占全县总户籍人口的25.3%,但发生案件4660宗,占全县案件的58.2%。
(二)农村地区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高发
当前社会矛盾、利益纠纷大幅上升,而矛盾纠纷激化往往导致伤害类、毁财类案高发。2013-2017年,全县公安警综系统录入案件,8316宗,其中盗窃、伤害、毒品、诈骗、毁财、赌博五类案件发案7082宗,占据85.3%。此处以城区所在的太平镇与其他9个乡镇做对比,发现其他9个乡镇发生的伤害、毁财类案件高于太平镇,赌博案件二者持平,其他案件明显低于太平镇。见图3:
绝大部分伤害类案件和毁财类案件是由于当事人双方矛盾纠纷引起,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村地区社会矛盾纠纷高发态势。
(三)农村地区“三留守”人群面临的治安形势不容乐观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快,全县城区人口、经济大幅度增长,与之相应的,农村人口也在不断向城镇聚集。始兴农村近年来净流出人口维持在6万人左右,占据全部农村户籍人口的三分之一,且绝大多数是青壮年人口。农村向来是治安薄弱地区,人防力量特别是警力、群防群治力量不足,技防物防缺失,基本属于治安视频监控盲区,在此背景下,留守人群更加容易受到不法侵害。
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始兴县各类案件受害人共5258人,农村地区受害人占45.1%。其中受害人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有524人,农村地区占58.7%;受害人年龄在17岁及以下的有143人,农村地区占44.8%;从性别方面统计,受害人为女性的有696人,农村地区占39%。相比未成年人、妇女,农村老年人更容易受到侵害。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仍待发力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点打击“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等10类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但截至目前,上级公安机关仍未下发具体案件类别标准,目前还在沿用2015年的案件标准,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等9类刑事案件(不含治安行政案件)。调查统计了2014年以来始兴公安警综系统录入该9类刑事案件共126宗。
案别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第一季度 | 总计 |
非法拘禁案 | 1 | 1 | 3 | 1 | 1 | 1 | 8 |
故意毁坏财物案 | 10 | 10 | 12 | 7 | 6 | 2 | 47 |
聚众斗殴案 | 3 | 2 |
| 1 | 2 |
| 8 |
开设赌场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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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2 | 5 | 2 | 20 |
强迫交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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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1 |
敲诈勒索案 | 7 | 1 | 1 | 1 | 4 | 2 | 16 |
寻衅滋事案 |
| 4 | 4 | 1 | 9 | 3 | 21 |
组织卖淫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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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2 | 5 |
强迫卖淫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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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1 | 18 | 31 | 13 | 31 | 12 | 126 |
表1:9类案件数量变化
2015年、2017年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了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从表1也能看出,2015年、2017年9类案件数量明显上升。可以认为,专项行动是治理突出犯罪、提升打击效能的重要举措。专项行动附带的评价考核标准,也促使公安机关压实责任链条,倒逼办案部门拓展案源,深挖线索,进而提升打击力度。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地区侵权类案件需要引起重视。始兴农村地区伤害类侵权案件远高于城区,是城区的2倍,命案是城区的3.5倍,而此类案件主要由于矛盾纠纷引起,这也一定程度反映了农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情况。二是留守人群治安状况不容乐观。农村向来是治安薄弱地区,人防力量特别是警力、群防群治力量不足,技防物防缺失,基本属于治安视频监控盲区,在此背景下,留守人群更加容易受到不法侵害。三是打击整治违法犯罪的力度还有待提升。近几年始兴在公安机关持续高强度打击整治的“威慑效应”下,各类案件发案数量逐年减少,成效相当显著,但农村地区各类案件下降幅度相对较为缓慢。
三、对策建议
社会治安治理中,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是迫使潜在嫌疑人“不敢犯”的有力震慑,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是“不能犯”的坚实基础,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则是引导“不想犯”的源头治理。
(一)统筹兼顾,严打农村地区突出违法犯罪,划好“不敢犯”的警戒线。从图1可以看出,刑事案件和刑事破案率呈现明显的反比趋势,即2015、2017年刑事破案率高的年份,案件数量呈下降状态,2014、2016年刑事破案率相对较低,案件数量则呈上升趋势。直观反映了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威慑效应”。
公安机关应在统筹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规定动作”的同时,继续拓展打击项目和领域,坚持和发扬专项打击这一有力举措,兼顾本地区农村治安实际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打击整治“自选动作”。一是快侦快破农村地区刑事案件。适时组织开展短平快的专项打击行动,对农村地区刑事犯罪实施精确打击。完善多警种捆绑作战、“全警追逃”、跨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加强情报信息中心建设,继续完善情报导侦平台,积极整合各警种、各系统资源,进一步完善网上作战等平台,着力提高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能力。努力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二是关注农村地区普通治安案件。根据“破窗理论”,普通违法行为如不及时查处,会对其他人产生暗示和诱导,随着时间积累,违法犯罪就会趁机滋生、蔓延。因此,及时、规范查处治安案件是维护当地治安秩序的一个重要抓手。各农村派出所要重视和关注普通治安案件,不仅要通过查处案件来防微杜渐,更要通过查处的行动过程向群众发出违法必究的警示信号。各行政执法机关也要在110社会联动工作机制下依法履职,及时查处本领域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突出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坚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政法系统、监察系统牵头主抓,组织系统提供支持,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农村地区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情报研判,广泛收集线索,深挖现有案件。把扫黑除恶与打击“黄赌毒”等突出违法犯罪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逢案必挖”“逢嫌必查”,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依法严惩。
(二)警民联合,加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投入,织好“不能犯”的防控网。当前全县治安防控“唯警察意志论”“唯群众义务论”观念普遍存在,而公安机关凭借有限的职能、警力、资源,难以单独完成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尤其是农村地区,为完成打击任务还需抽调乡镇派出所民警参与专班行动,警力相当紧缺。为应对警力紧缺现状,始兴县也探索完善了具有始兴特色的“警力联动”模式。相较于偏远广阔的农村地区,警务改革还有大的提升空间。一是改进警务模式提升战斗力。巡逻防控是治安防控的重中之重。要实行农村地区民警巡逻签到制度,改变以往民警“派出所等、打电话叫”被动应付的陋习,积极开展动态巡防。探索在县公安机关实施“警力下沉”工作模式,将警力和警务资源向农村地区适当倾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练兵活动, 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素养、专业技能、实战本领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二是扩展治安视频监控覆盖面。当前十三五建设总体规划已经发布,具体建设任务已经明确,建议兼顾农村地区视频监控建设,适当向农村地区扩展视频监控一类点,按照村落分布和人口密度,完成从无到有的建设目标,同时研究推进农村地区二类点全面联网工程,建立起村居进出口关卡。在农村“雪亮工程”建设中,建议党委政府将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交通、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同部署、同建设,再以补贴、奖励等方式,发动村民自己安装手机直连式家用摄像头,形成高低搭配,相互补充的治安视频监控覆盖。三是挖掘基层防控力量。在公安机关警力“零增长”背景下,农村地区治安防控应充分依靠群防群治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构建农村防控网。要以农村城镇化发展为契机,加大农村治安经费投入,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强化治保会、志愿者等组织建设,建立起治安治安巡逻队伍,发挥村民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的新格局。
(三)齐抓共治,加强农村文明和谐社会建设,筑好“不想犯”的氛围圈。农村地区治安防控更多的还停留于针对外部侵害的“阵地”防范,主要围绕盗抢类案件开展,而农村地区侵权类案件大部分属于本地人“熟人作案”。在公安机关加强打防管控的同时,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从“内因”方面提升农村社会治安水平。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现阶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要围绕“维稳”开展,基层派出所村委会、治保组织、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流于形式,对化解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往往只能维持现状,而矛盾激化引发案事件,又回归到派出所查处,“案子结了,事情没完”现象比比皆是。建议加大综治、司法等基层部门和治保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将工作重心真正转移至群众工作,形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加强法制教育。农村地区群众普遍教育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在自认为利益受到损害时,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者凭主观意识认为法律不公。基层公安机关应会同乡镇法庭、司法、综治等部门,结合本地区违法犯罪案件发案情况,针对性普及法律知识和办理程序,促进群众懂法。进一步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发放公益性质法律宣传知识册,方便群众用法。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活动,教育群众算好违法犯罪经济账、亲情帐,引导群众守法。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滞后,文化娱乐生活匮乏,宗族思想、拜金主义、迷信活动盛行。建议加大对农村地区文化产业投入,发动社会力量在农闲时间组织开展群众乐于接受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合理释放农民空虚孤独带来的精神压力。开展移风易俗运动,提升群众对传统文化美德的认可程度,养成良好的风俗习惯。树立新时代乡规民约,发动群众制定具有普世价值而又包含当地特色的公共秩序,提高群众规矩意识,并使之成为当地传统教育的组成部分。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施政方略下,社会治安还得不到足够重视,甚至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社会治安所占篇幅往往只有一两句话,“安全就是最大的满意”这一理念需要得到共识。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李希书记提出“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地区”,结合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的乡村振兴战略,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在全面加强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农村地区群众生活状况,加大治安维稳、法治建设投入,齐心合力为农村振兴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