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我县“八五”普法工作的建议

  为了认真总结始兴县“七五”普法工作,正视问题,突破普法工作瓶颈,为“八五”普法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局和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9月16日,在县政协刘晓梅副主席的带领下,部分政协委员一行10人,到兄弟县翁源进行了为期一天的普法工作调研,通过深入乡村、到学校察看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视察和听取翁源县普法工作情况介绍及座谈,了解了兄弟县普法工作有效做法,为始兴县今后的普法工作有了一个很好的借鉴。调研组还到我组相关乡镇、部门进行了视察座谈。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始兴县“七五”普法工作紧紧围绕法治始兴建设,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提高法治始兴建设水平。“七五”普法在省市中期检查考核中深受好评。始兴县罗坝镇淋头村被评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18年建成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东省南粤交通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获得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称号。

  一、对始兴县“七五”普法工作基本评估

  (一)普法工作的机制逐步得到完善。始兴县能够执行《“七五”普法规划》,并将“七五”普法规划任务进行分解,建立各级党委、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从而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以及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其次是普法网络健全,宣教体系相对完善。组建了县普法讲师团,“南粤春雨”普法志愿者队伍,各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各部门各乡镇均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有人去抓普法工作;在村级组建了由人民调解员、村(居)“两委”干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组成村居“七五”普法宣传教育队伍。

  (二)公民学法用法的意识逐步增强。在推动学法用法工作方面,做到始终抓住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这两个方面的工作重点。选取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普法考试等形式,提升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推动严抓执法的自觉性。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严格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均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全县24间中小学校聘任了法治副校长对在校学生开展法治教育,不间断进行法治宣传进校园主题活动。今年10月,在县丹凤小学建成了一个集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实践体验功能为一体的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三)普法宣传教育形式逐步得以拓展。始兴县每年通过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时间节点,采取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挂图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六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其次是运用部门协调联动方式推动普法工作。如2016年与县教育局共同举办了青少年“与法同行”书法绘画比赛。2017年联合各单位举行了“互联网+法律扶贫‘打造智慧法治小城’”启动仪式。2019年联合县普法办、县教育局和团县委开展了宪法教育大课堂活动等等可以说明这一有效做法。第三是结合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2016年以来,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平台作用,在全县12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清单式的精准法律服务,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中进行法治宣传。第四是注重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2018年依托县九龄公园打造了一个省级法治文化公园。2019年起在始兴电视台《政法聚焦》法治栏目、始兴发布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和特色工作。法治宣传阵地和平台的拓展,给市民接受法治文化、法律知识有了一个全新的视野。

  (四)普法工作成效初步得以彰显。几年来,始兴县普法工作通过上下的共同努力,成效得以彰显:①连续多年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部门执法能力有所提高,执法程序比较规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执行力有所增强;②从2018年开始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以来,部门主动普法工作氛围比较浓,部门主要负责人重视普法、执法工作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③通过多年开展的法治示范创建工作,自2016年以来,始兴县罗坝镇淋头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广东省南粤交通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获得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全县有117个村(社区)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12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二、普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普法工作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实现依法治国基础性工作。始兴县在“七五”期间,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托现有的机制和平台,通过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要求和人民群众的企盼,目前的普法工作有差距。调研组通过调研座谈,认为始兴县“七五”普法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主要是:

  (一)被动普法在一些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头脑中还占据相当的分量。年年普法年年讲,群众反映我们的普法工作针对性、有效性不强,除了必要的平台建设滞后外,其实主要是始兴县有相当一部分单位、乡镇存在应付工作的行为。调研中了解到,今年九月份,机构改革后第一次以依法治县办、普法办名义,到有关单位、乡镇抽查普法、执法情况,有三分一以上单位对普法工作没有研究、更没有计划安排,没有实质性的普法工作内容。

  (二)普法工作机制相对滞后。多年来,始兴县的普法工作与兄弟县(市区)比较有一定的差距,如队伍建设比不过兄弟县,资金的投入也远远落后于周边县。五年来,县财政每年安排的普法工作经费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与省的要求常住人口人均普法工作经费0.5元相差甚远。再有我们经常讲完善普法工作绩效考核及普法考核奖惩机制,但到现在仍然没有看到事关始兴县普法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机制的出台。

  (三)普法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表现在:①普法内容缺乏针对性。在实际普法工作过程中,多数涉法部门都是摘抄法律条文,印制小册子发给群众,内容单调,对群众法律需求研究不够;②宣传形式缺乏多样性。在部门、乡镇的普法工作中,时有发现,多数采取摆摊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宣传。宣传载体仍然以纸质材料和宣传牌(栏、墙)为主,电视、广播、网络宣传相对滞后;③普法工作对普法对象的需求缺乏多样性,表现为普法内容单一,满足不了普法对象多样性的要求。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不重视普法工作在部门、乡镇领导及工作人员中仍然占据一定的分量。表现为普法工作是软指标、软任务,应付一下即可。例如,在去年开展的“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之前来电称说该部门没有什么法律普及,可否换其他单位,我们听后很可笑,没有采纳他的意见。表现为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对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理解不透,认识不深刻,对用法、学法认识不到位,存在着“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重形式,轻效果。

  三、今后普法工作建议

  普及法律知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做好普法工作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使每一个公民遵法、知法、守法,维护法律权威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今年是“七五”普法工作收官之年,明年是“八五”普法工作开局之年,因此,做好今后始兴县普法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为此,委员建议:

  (一)县政府应进一步重视普法工作。县政府重视普法工作是解决和突破普法工作短板和瓶颈力量之源,失去了政府支持,始兴县的普法无从谈起,纸上谈兵。因此,今后的普法工作,必须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才能实实在在解决好当前普法工作的短板。①建立行之有效的普法工作绩效考核和普法考核奖惩工作机制,即部门、乡镇的普法成绩单列入县对该部门、乡镇年终绩效分值的一个衡量考核。普法考核奖惩工作机制的出台,在一个五年普法工作规划实施期间,可借鉴兄弟县的做法,在此期间或终期对一些工作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实行必要精神或物质奖励。②将省的政策人均5角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在此基础上,县政府许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经费的支持,切实解决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

  (二)统筹长远,认真谋划和科学制定好“八五”普法工作规划。一切工作开始之前计划先行。统筹谋划“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意义重大,县普法办、司法行政部门必须认真统筹,立足实际和创新并举,科学制定好“八五”普法工作规划,规划的草拟必须体现三个重点:一是国家、省、市县实施“十四五”工作重点;二是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八五”普法工作重点内容;三是当地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比如今后这几年,民法典的宣传就是重要的普法工作内容。

  (三)创新普法工作方式,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普法工作效果,主要是反映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是否可行,为此,在今后的普法工作中,必须一是积极拓展普法新载体。电视、报纸、网络是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要在这些媒介上开辟法治宣传专栏,办成系列、办出特色,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如可在始兴电视台开办法治讲座栏目,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警示;开通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定期编撰法治小信息向全县广大手机用户发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法律法规等;二是巩固深化基础阵地建设。发挥好法治宣传栏、LED显示屏、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公园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营造浓厚法治熏陶教化氛围;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三是注重群众法律需求、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在坚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充分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探索实施“菜单式普法”,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需要什么法律咨询服务就提供什么法律咨询服务,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要普治结合,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以法治创建为抓手,大力开展“法治单位”、“法治镇(乡)”、“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以创建促宣传。

  (四)落实普法工作责任,着力提升普法执法的实效性。“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制定以后,实施计划还得依靠部门和人去实施和落实。因此,落实和制定部门的职责尤为重要,关键一环 ,我们认为:一是明确司法行政责任。县司法局在认真履行普法办“制定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普法等职责”的基础上,重点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监督,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加强联动配合。镇(乡)要和法院(法庭)加强配合,选取典型的、有教育意义的案件,通过庭审、巡回法庭、人民调解、行政执法等现场组织相关群众旁听,做实“以案说法”,提升普法实效;检察院通过设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展览馆等途径开展普法宣传;“两院”重点宣传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重点阐释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中涉及到的实体法、程序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三是明确行政部门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宣传好部门业务法律法规,要将法治宣传有机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广泛法治宣传促进严格公正执法,通过严格公正执法促进深度法治宣传,真正体现“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四是明确基层组织责任。乡镇、村(居)要经常深入小区、家庭、商铺、纠纷现场,结合老百姓生产生活的需要,采取可读性、可视性、可感染性的手段实施普法宣传,形成连锁式、传递式、接力式普法桥梁,达到“就时宣传法律法规,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就人提升法治信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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