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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所镇栋护晴岚围楼及石下古村落开发利用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政协工作要点和党组主席会议安排,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港澳台侨联络委围绕“利用沈所镇石下村栋护晴岚围楼等资源,盘活古村落的旅游资源,打造以围楼为主的特色旅游名片”的课题,先后深入我县沈所镇、罗坝镇、马市镇等乡镇,实地走访了石下村、白围村、黄塘村、长围村等传统村落和栋护晴岚围、廖屋围、竹苞松茂围等围楼,通过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等方式开展专题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分析提出了开发利用沈所镇栋护晴岚围楼及石下古村落的相关对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栋护晴岚围楼及石下古村落的基本情况

  栋护晴岚围位于沈所镇石下村。该围楼建于清咸丰乙卯年(1855年),坐东朝西,平面呈“回”字形,面阔31.26米,进深29.55米,占地面积约为923.733平方米。门楣为“栋护晴岚”。外墙为河卵石、青砖砌筑,内墙首层为青砖砌筑。围楼四面上下布满瞭望射击孔,围内设木梯登楼,天井内设水井一口。围外四面有护墙,北、南、东三面有7米宽的护围濠。2015年12月该围楼被公布为第八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石下村位于始兴县西南5公里,是始兴县的古村落,拥有多项省级县级文物,其中省级文物有1780年建的李氏宗祠、1855年建的栋护晴岚围楼,县级以上文物有十八大门棋盘围屋等面积共达3.6万平方米,得益于这些历史文物,石下古村落群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2012年被评为“广东省古村落”。据族谱记载,石下李氏始祖火德公,原居福建宁化李家坊,时值宋、元兵燹,携妣避乱于上杭,历经数次徙居始兴碰塘水,繁衍20多代后,其后裔李必盛于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迁至石下。石下村现留存着李氏宗祠、三德公厅、栋护晴岚围楼、肇迹公厅、富公厅等一批历史建筑。

  (二)价值和意义

  栋护晴岚围楼的历史价值。栋护晴岚围楼是研究明清时期岭南建筑文化及其社会历史宝贵的载体,是客家文化艺术的综合载体,是研究传承中原优秀文化和客家文化形成发展的史记资料,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研究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栋护晴岚围楼的科学价值。栋护晴岚围楼的建造工艺非常讲究,历经百余年仍然稳固,没有因地基基础问题而出现建筑下沉、倾斜现象。砖木材料的加工工艺、特殊的防腐防虫防潮工艺等,都是客家建筑技术的典型代表。护城河、射击孔及瞭望口、角楼、跑马廊等,近能观察、攻击,远能瞭望、警戒,是作为防御野兽、自然灾害和外族侵袭的防卫构筑设施。围楼无处不体现防御设计的巧思。

  石下村总体格局由宗祠、围屋、围楼环绕公田形成,村落不仅在“山-林-田-水-村”历史生态环境保存的整体性方面表现突出,而且较为完好地保存了村落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大量清代历史传统建筑。石下村丰富和保存完整的历史文化遗产,是研究始兴地区传统社会形态和地方文化特性的重要历史资源,特别对研究始兴地区传统客家社会经济和社会组织形式,以及客家传统建筑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三)栋护晴岚围楼及石下古村落的维修与保护

  栋护晴岚围楼和李氏宗祠始建至今,历经一百多年风雨沧桑,出现风化糟朽、破损等现象,为更好保护历史文物建筑,根据我县先后出台的《关于对全县围楼进行维修的方案会议决定》《始兴县围楼认养试点工作方案》《始兴县围楼维修实施工作方案》《始兴县围楼保护(认养)工作方案》,县文物保护主管单位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委托设计公司对栋护晴岚围楼和古村落的李氏宗祠制定修缮设计方案,该方案于2017年3月通过省文物局批复,2018年省文物局下拨350万元资金用于栋护晴岚围楼和李氏宗祠修缮项目,并于2019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

  二、围楼和古村落保护开发中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加大了对围楼和古村落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保护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因围楼设计建造时主要考虑防御功能,在采光、用水、用火等方面不能满足人们日常生活所需,现已经很少有群众在围楼中居住,大部分围楼已闲置多年,无人打理,围楼因年久失修而破损。二是围楼和古村落的综合发展环境不理想,许多古建筑和设施都出现了物质性老化和功能性衰退,围楼和古村落在传统与现实中寻找发展突破口的难度很大。三是围楼和古村落保护重视不够,各级的政策、资金、人力投入匮乏,围楼和古村落的原生个性正在逐渐失去,围楼和古村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任重道远。

  三、活化利用围楼的对策建议

  围楼和古村落的保护开发不仅在于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意义上,也在于弘扬传播生态和民俗文化的意义上,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中,科学保护开发围楼、盘活古村落的旅游资源,打造以围楼为主的特色旅游名片更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总体思路

  根据我县全域旅游战略的总体部署,按照“完整保护,适度改造,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系统化的围楼保护开发规划、政策体系和工作保障机制,通过充分保护围楼、古村落、古建筑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同时加大围楼旅游综合开发力度,做好始兴围楼旅游综合开发整体规划,将围楼修缮认养工作与旅游综合开发相结合,力求在围楼开发保护上走出始兴新路径。

  (二)政策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要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保护开发围楼、推进古村落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以科学、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本着对历史和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科学、合理、有效的保护、传承这些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二是要成立由文广旅体、住管、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组成的栋护晴岚围楼及石下古村落开发利用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开发利用工作有序推进。三是要深入调查,做好规划编制工作。要按照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可操作性强的要求,聘请知名专家、团队,科学编制栋护晴岚围楼及石下古村落保护开发规划。

  2.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现代与传统宣传相结合的模式,一是依托全县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自媒体、外地网红等新闻媒体,制作、编撰和推广反映围楼历史文化的影视片、光碟、画册、文化丛书等,广泛宣传我县被保护围楼的风貌,进一步提升始兴围楼的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尤其是2022年始兴县农民丰收节举办地点设在沈所镇石下村,适逢石下村举办建村500周年庆典活动,可借此机会大力宣传古村落的作用和价值,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栋护晴岚围楼和石下古村落的保护和开发。二是充分挖掘围楼和古村落的故事+周边故事,如把栋护晴岚围楼和李氏宗祠所蕴含的历史文化故事与周边的玲珑岩、鹅公嘴等具有地方标志所流传的民间故事有机结合起来,进行广泛宣讲,加深“始兴印象”,让人们更好地了解始兴的历史文化,提升对始兴围楼文化和古村落文化的认同感。

  3.加大开发利用力度

  围楼是始兴重要的旅游资源之一,依托围楼资源,加强古村落保护与开发,打造以围楼为主的特色旅游名片,不但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对于始兴创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在开展利用沈所镇栋护晴岚围楼及石下古村落上要做到:

  一是要统筹兼顾,和谐共生。在保护与开发利用围楼和古村落中利用共生的理念,秉持地域性、历史性、整体性、多样性等原则,在全面分析围楼和古村落发展类型、空间分布、人口规模、产业设施、人文积淀等现状和特点的基础上,将古建筑、生态景观、田园农耕文化整体提升,使围楼、古村落与现代农耕田园美共生共存。

  二是要节制建设,拓展内涵。充分利用石下村距离县城近的优势,通过营造古村、田园、山林等生态景观,开发多种休闲娱乐项目,将其建设成集生态、文化、休闲、娱乐、旅游于一体的石下古村落旅游景区。在重点保护开发具有鲜明历史特征和地域个性的古建筑、历史遗址等物质文化的同时,加强对各类民俗、民族语言、民间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曲艺、医药和各种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的关注。可通过挖掘、整合、利用围楼和古村落的人文资源和生态资源,打好生态牌,念好山水经,着力发展生态旅游。

  三是要依托自然,多样发展。抓住今年农民丰收节在石下村举办这一有利契机,完成石下古村落尤其是栋护晴岚围楼周边的基础设施和主要通车路线的风貌提升工作。一方面,在保护围楼建筑原物原貌的同时,结合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厕所革命及示范村创建工作,利用涉农资金,债券资金等,参照“城南镇周前村结合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的建设模式,完善石下古村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民居外立面整治、传统村落保护修缮、绿化工程等。同时,结合石下古村落丰富的文化底蕴和旅游资源,以完成主要通车路线的风貌提升工作为主线,有机串联邓文礼故居、红围、古村落等文化旅游资源,打造以围楼为主的特色旅游名片,使栋护晴岚围楼和石下古村落成为我县的一个乡村旅游网红打卡点。另一方面,石下村周边沿线景点较多,农业资源丰富,而且本身具备了闲置房屋多、常住人口多、距离县城近的有利条件,可同步打造以农业为主题,以农庄、田园综合体等为代表的田园体验型载体的研学旅游基地,亦可依托石下古村落现有的自然景观、生态资源和文化内涵,根据农户特色规范建设乡村民宿休闲旅游,使乡村旅游内容愈加丰富,形式更加多元。

  四是要提升品质,塑造典范。一方面,根据《广东始兴县全域旅游规划(2018-2030)》的规划设计,始兴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空间结构为:“一环、二心、三带(或三轴)、四廊、五区、十组团”,构建起始兴全域旅游空间格局、产业格局。在五区——特色旅游功能分区中,沈所镇为红古文化与特色农业旅游区。对此,可转变石下村古村落原有粗放建设管理的方式,将景观的品质放在建设首位,同时将石下周边沿线景点“串珠成线”,将其建设古村旅游观光的典范。

  4.渠道筹措保护资金

  一是将文物保护资金纳入县财政专项预算计划,为文物保护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积极争取省和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如乡村振兴风貌带资金、专项债资金等,对围楼和古村落进行文旅包装,提升不可移动文物的综合利用价值。二是根据“谁所有,谁维护”“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调动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他们自觉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同时鼓励社会投资、捐赠等形式参与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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