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以绿色金融为“酶”,催“两山转化”加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多次强调要“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发展服务”。为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始兴模式”,课题组通过到县内有关部门查阅材料、集中学习、走访座谈、发放调查问卷以及前往福建、浙江、安徽、江西等先进地区考察等方式进行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始兴县绿色金融发展主要成效

  近年来,始兴县以绿色金融赋能“双碳”目标实现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擦亮绿美始兴底色,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22年末,始兴县各项贷款余额86.83亿元,其中绿色贷款余额7.42亿元,占8.55%,年内实现增长20.18%。

  (一)绿色金融发展机制初步建立。始兴县成立了各类风险资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乡村产业振兴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中小企业贷款补偿资金实施细则》《竹产业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等政策支持绿色金融健康发展。从考核引导、创新指导等方面鼓励和推动银行机构把绿色信贷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和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2022年始兴县成立了首贷服务中心,始兴农商行制定了《绿色信贷管理办法》,大众村镇银行制定了《绿色信贷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辖区保险公司也组建了相关的绿色业务版块,开展了例如古树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等险种,政府引导、机构参与、市场运作的发展机制初步建成。

  (二)绿色金融发展成效初步显现。始兴县以绿色信贷为抓手,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重点支持节能减排、现代农业、环保产业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两山”转化走深走实。始兴县积极探索林业碳汇交易,于2018年和2019年成交了2宗规模共1100余万元的林业碳汇。2020年入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县,2022年成功申报广东省第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县。马市镇集中式光伏项目122.7MW已建成并网,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建成并网装机容量31.73MW,走在全省前列。司前内石山风电场项目规划装机容量80MW,预计总投资5.04亿元。二是金融叠加效应不断释放。通过1000万元“乡村产业振兴贷”风险补偿基金,撬动了1.14亿元贷款额度,累计发放贷款1.08亿元。竹产业发展补偿资金预计可撬动5000万元贷款额度。银行授信杨梅和蔬菜2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发放贷款402户,贷款余额3.9亿元;向始兴县15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发放贷款1.5亿元。向始兴县家庭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发放贷款147户3.3亿元;是金融产品日渐丰富成功落地了光伏贷、税易贷、林权抵押贷等绿色金融产品。围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需求,推出了贡柑贷、杨梅贷、养猪贷等18个专项农业金融服务,累计投放贷款8.5亿元。2022年推出的野生动物伤害保险一年内完成理赔37宗,赔付49360元。2023年,始兴县10家小水电站通过取水权抵押贷款4186万元。六家银行机构承诺在五年内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12.5亿元。

  二、始兴县绿色金融发展短板

  近年来,始兴县绿色金融围绕破解生态产品“变现难”一直在进行有益探索,但也一直面临着“无标准”“无平台”“无政策”等普遍性问题,与“资质相仿”的先进地区相比,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绿色金融推进机制有待完善。在标准认定方面,始兴县绿色金融尚未形成一套完整可适用的标准体系。绿色金融产品缺乏明确的量化指标和评估办法,导致一些产品“闪亮登场”,后期由于没有明确管理指标,出现“名不副实”现象。在财政金融支持方面,由于始兴县经济体量较小,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导致绿色金融相配套的奖补措施以及风险补偿不足,一定程度影响了银行机构推动绿色信贷创新业务的积极性。二是金融服务支撑要素仍然偏弱。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发展的绿色金融发展协作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银行与有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建成,信息壁垒依然存在,银行无法全面、及时、准确掌握信贷业务所需的企业征信、环保认证、绿色评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此外,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均缺乏绿色金融相关专业人才,人才支撑乏力。三是绿色金融推进缺乏有力抓手。始兴县生态资源丰富,但缺乏统一的运营平台将碎片化、分散化的生态资源进行整合转化为可交易可流转的资产。对特色资源挖掘不够,例如,对竹林资源和林下资源产业化、高值化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探索还是不够,金融撬动始兴县绿色发展后劲不足。四是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有待完善。目前的法律体系对碳排放权属行政规制权或财产权仍存在争议,给金融机构拓展绿色金融业务、优化资金投入等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同时,绿色金融产品风险担保、价值评估以及资金的后续管理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始兴县绿色金融发展建议

  始兴县生态自然资源丰富,林地面积约17.5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7.81%,活立木总蓄积量1619万立方米,水资源总量23.15亿立方米,耕地面积31.78万亩,风光能源基础良好。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后花园的区位优势,拥有全省首批产业转移工业园,第二批省级产业循环经济园,各级农业龙头企业50家,还拥有九龄故里、客家围楼、温泉康养、北山竹海、环车八岭等特色文旅资源。为发挥始兴县生态产品优势,以金融活水浇灌绿水青山,赋能“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可借鉴“他山之石”、对标先进,针对始兴县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始兴模式,课题组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落实三项要求,进一步夯实绿色金融的发展基础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践行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绿色金融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始兴县生态立县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

  一要坚定发展理念,健全组织机制。“两山”转化是个长期工程,金融介入与支持仅仅是个催化剂作用,我们要坚持实体经济为本的绿色发展理念,发挥金融杠杆最大效能。成立县级领导机构,进一步引入专业人才,扩强县金融办,统筹县内各产业金融需求,深化金融机构和企业长期稳定的沟通协作关系,订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政银企对接会,搭建起常态化“互通有无”的县绿色金融平台,加快建设始兴县绿色项目库,强化项目库成果运用,扩大绿色信贷投放,促进金融机构精准对接绿色融资需求,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突出问题。

  二要结合三大功能,叠加政策效应。绿色金融在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时主要通过“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市场定价”三个方面来发挥功能。在制定相关工作政策时,要充分结合功能发挥以达到最大的叠加效应。围绕始兴县重点发展的绿色产业,发挥乡村振兴风险补偿基金、竹产业风险资金、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资金的杠杆作用,结合产业奖补激励措施,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资金进入。基于绿色金融对环境、社会、治理风险的考量,政府在进一步提升管理治理水平的同时,可继续扩大发挥商业保险等金融工具在防灾减损方面的积极作用。如参考“古树险”模式,可引入“围楼险”“古建筑险”“森林火灾险”等。鉴于市场交易流通“付费使用”,政府在明确绿色金融的参与规则与要求时需要审慎平衡生态产品的公有性和排他性,有助于可持续健康发展以及社会管理和科学定价,如林业碳汇贷等。

  三要加强借力助攻,突出试点优势。始兴县作为全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县,“两山”转化不仅是始兴县试点面临的难题,更是国家和省市长期关注的课题。应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优越性,继续擦亮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中国围楼之乡、中国生态康养圣地、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县等招牌,结合国家级农村产业(竹产业)示范园、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县等试点示范工作推进,积极打包项目申请上级予以政策倾斜和政策金融支持。同时,紧抓韶关市入选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机遇,寻求广东碳中和研究院(韶关)的智力支撑,力争在始兴县实现绿色金融助力碳中和的新突破。近期,市环保局编制了《广东省竹林经营碳汇碳普惠方法学》并以罗坝镇东二村作为全市两个应用试点之一,目前已送省级评审,备案后有望在全省推广适用。始兴县应加紧对接,争取实现“无标准”的零突破,走出广东省竹林碳汇的“始兴路径”,助力全县竹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聚焦三类做法,进一步明确绿色金融的发展抓手

  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可归结为提供融资服务、助力保值增值、形成公允价值、促进环境保护四个方面,主要有三类做法。

  一是聚焦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价值转化。国内多地推出了“生态贷”,将生态系统总价值作为质押物,生态产品预期收益为还款来源,获得贷款将用于生态保护、生态产业培育,从而保障预期收益实现。始兴县作为试点县可通过碳中和研究院向上级争取开展GEP核算试点,为价值转化奠定基础。同时,可创新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构建分类补偿资金向统筹补偿优化,以及政府补贴向种子资金、引导资金转化的路径。始兴县可合并多个产业的风险补偿金,做大资金池,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此外,探索实施县内生态补偿机制,如通过污水处理费补贴水源地村民用水费;通过教育附加费补贴山区学生餐补;通过公益林补偿金完善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展示始兴县探索“两山”转化的决心。

  二是聚焦“自然资源权属”的金融创新。主要通过将自然资源权属变现,以林权、水权、采砂权等权益性资产作为抵质押物进行贷款。福建将乐县财政局作为上市公司“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公司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整合县内资源为起点,发展至现有森林面积近80万亩,林木蓄积量为730万立方米,年效益接近2000万元。县兴达资产公司可成立专门的“绿兴”公司,以国有企业改革为契机,通过国有资产划拨、强镇富村公司流转等渠道加快整合始兴县生态产品,尤其是收储山水林田矿等产品的经营权,进行抵质押融资,打包开展市场化经营,带动文旅产业和生态公用品牌建设,打通生态资本融资渠道,实现资源到资产、资产到资本,最终到资金的转化。同时,壮大了国有企业规模,把握金融介入的主动权。

  三是聚焦生态产业融合化发展。不受限单独区分生态产品为原有产业带来的溢价,以统一推进的模式提供金融支持。深入推进“生态立县”,以自然资源综合整治、环境治理与生态农文旅等模式,通过创新生态农业、绿色工业、旅游康养相结合,并运用财政补贴与普惠金融结合的力量,加大财政资金对生态产业的引导支持力度,具化到通过金融渠道支持项目建设,保障当地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民生福祉同步推进。如,将补充耕地、垦造水田、大径材林等项目融入金融产品开发,缓解本级财政压力。

  (三)补强三个短板,进一步优化绿色金融的介入环境

  根据金融行业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的三角平衡原则,在绿色金融介入过程中,我们要逐步补强三个突出的短板。

  一是夯实生态产品价值的核算机制,为绿色金融提供合理性与可行性支持。只有权属明晰的自然资源与生态空间,金融才能介入,进而对实现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有价转化、解决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与保护补偿、直观展现生态系统功能价值等产业效益。夯实生态产品的调查、统计、确权和评估机制不仅是金融准入的基础,也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的第一步。我们可搭建一个统一的平台,加快林业评估、交易、流转、登记、担保收储“五位一体”的服务模式,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参与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研究、尤其是县属国企应该占据先导地位,把握主动权,推动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交易。

  二是加强有效市场与风险缓释融合,为绿色金融提供安全性与流动性支持。有交易市场,才能体现真实价格,进而实现高效的资源引导与配置。当前,大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所涉主体为小规模金融普惠主体,难以达到银行风控要求,而生态产品项目自带回报长期性,贷后管理困难,时间跨度大,自然灾害可能严重影响抵押物实际价值,难以完全匹配金融安全性要求,风险缓释则为金融机构参与提供有力引导。我们要继续引入包括政府风险资金池、银保合作、落实担保等风险缓释机制,从而激发市场主体动力、提高金融风控评价、提升金融交易安全。如省内推出有“森林碳汇遥感指数保险”,为林业碳汇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强化法律约束与科技赋能,为绿色金融提供合规性与灵活性支持。当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领域法律法规与机制规范相当缺乏,导致生态产品“三权”与付费机制存在不确定性,如集体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处置时可能引发有较大风险,在引导金融介入时需要谨慎评估。另一方面,关于生态产品价值的变化监测难度高,同时又涉及自然资源、林业、农业、水务、环保等多个管理部门,使得动态信息难以获取。须通过科技赋能,如采用卫星图片、无人机巡检等提供支撑数据支撑,才利于提高金融标的物处置的灵活性。我们在试点推进过程中,应及时向上级寻求政策法规支撑,同时借助上级的技术力量来增强始兴县科技赋能。

  (四)探索多个途径,进一步丰富绿色金融的落地模式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可以让我们看得更远。2017年以来,央行先后指导了六省(区)九地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省内各地也进行过不同的探索,积累了多种绿色金融介入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途径和一系列可推广、可复制的地方经验。

  一是复制成熟先进经验,加快以点带面示范。福建龙岩市加强政金合作,创新推出“兴林贷”,有效解决林农融资难、融资贵、担保难等问题,始兴县可通过类似金融产品助推竹产业和环车八岭10万亩特色林下经济产业带“聚沙成塔”、加快建设。2023年2月,韶关市首批两笔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成功落地,标志着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正式纳入银行信贷质押品库,可引入相似金融产品,盘活公益林潜在价值。始兴县水利资源丰富,今年来已有10家小水电站通过“取水权抵押贷”获得了4186万元技改贷款,始兴县大量国有电站可通过类似金融产品助推完成技改升级。广东宝华农业公司凭借“有机产品认证”资质,获得了1280万元“绿色有机农业贷”,成功推出“零碳茶油”,并获得了“碳中和证明书”及“产品碳标签评价证书”。这对始兴县打造水果、茶叶、林菌、林药等生态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具有很好的借鉴价值。

  二是积极推动EOD模式,加快城市生态建设。在乡村域内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较为多元,但城市范围内的探索仍较为匮乏。通过EOD模式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最终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在谋划城区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时,可以通过PPP、ABO或生态片区开发项目吸引社会资本与上级政策奖补结合等方式解决项目融资不足的问题。如始兴县环车八岭生态导向开发、雨污分流、流域治理、绿美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可以探索EOD模式,拓宽资金来源,加快生态建设。

  三是大力发展生态碳汇,推动生态环境“有价”。生态碳汇不局限于碳汇交易,更关系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耕地保护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如建行成功发放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新丰农商行创新了“传统抵押+碳汇增信”的融资模式等。生态碳汇抵质押类贷款,不但盘活企业碳资产,为融资提供便利,同时也巩固提升了生态碳汇能力,提高了生态系统质量,对保护生态环境也起到了促进作用,是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有效形式。


名 词 解 释

  1.绿色金融: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基建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2.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3.林业碳汇:指通过市场化手段参与林业资源交易,从而产生额外的经济价值,包括森林经营性碳汇和造林碳汇两个方面。其中,森林经营性碳汇针对的是现有森林,通过森林经营手段促进林木生长,增加碳汇。造林碳汇项目由政府、部门、企业和林权主体合作开发,政府主要发挥牵头和引导作用,林草部门负责项目开发的组织工作,项目企业承担碳汇计量、核签、上市等工作,林权主体是收益的一方,有需求的温室气体排放企业实施购买碳汇。

  4.贷款贴息:指用于指定用途的贷款,由国家或者银行补贴利息支出的一种银行专项贷款。贷款贴息是一种优惠性的贷款政策,以鼓励某种事业或者项目的建设。

  5.绿色债券:指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

  6.GEP:指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也称生态产品总值,是指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的各种最终物质产品与服务(简称“生态产品”)价值的总和,主要包括生态系统提供的物质产品、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的价值。

  7.生态产品“三权”:指生态产品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

  8.EOD模式: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简称EOD模式),是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9.PPP模式:指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10.ABO模式:指授权、建设、运营模式,由政府授权单位履行业主职责,依约提供所需公共产品及服务,政府履行规则制定、绩效考核等职责,同时支付授权运营费用。

  11.生态碳汇:即生态系统碳汇,指生态系统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生态碳汇在传统碳汇的基础上,增加了草原、湿地、海洋等多个生态系统对碳吸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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