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车八岭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清明节即将到来,根据我县的风俗,祭祖扫墓进入高峰期,给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增加了风险,森林防火面临极大压力。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再动员,再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责任,将每个山头、每片坟地的盯防任务细化到镇、村、组干部具体人身上,按照“包村包片责任制”实行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将责任落实到人,抓实抓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二、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清明期间祭扫安全防火宣传氛围,一是印发文明祭祀倡议书、公开信,倡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改变传统祭祀习俗;二是利用广播喇叭、微信、电视公益广告等媒体进行宣传,倡导文明祭祀;三是要在镇、村显著位置和进山路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识;四是镇、村、组干部和护林员要走村入户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并逐家逐户进行告知。

  三、严管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

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等措施,一是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坟墓集中地、油气站、油气管线等重要区域、重要地段的排查整治,并做好台账登记;二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防火工作实际,设立临时检查站点,加强对进山人员的检查和宣传,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三是加大巡查密度,巡护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做好森林防火巡查,特别是对重点区域,如坟头、墓地集中的山头、地块和重点设施、森林公园等区域要加大巡查密度,确保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四是严格执行《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和《禁火令》,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查处力,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

  四、强化应急处置

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做细做好扑火救灾应急预案和演练,提前做好扑火机具维护等各项扑火准备工作,确保扑火装备功能正常。各扑火队伍要加强战备值守,科学布防扑救力量,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同时要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安全”的理念,做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清明节期间严格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离岗、脱岗,所有相关人员手机必须全天保持开机状态,确保信息畅通。对辖区内的卫星热点信息要认真核查和及时反馈,一旦发生火灾,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科学组织扑救,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等情况,不得迟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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