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等规定,我局拟对始兴县万顺烟花爆竹公司等57家烟花爆竹专卖店实施延期换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依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号公告)的规定,现予以公示。涉及直接关系本人重大利益的有关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限内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附件:始兴县延期换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名单
联系电话:0751-3325903。联系人:张扬。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77号。
特此公示。
始兴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