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园区)应急办,各企业: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重点人员 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 通知要求贯彻落实。 请各乡镇(园区)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企业。 各乡镇(园区)、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学习方式要求迅速开展 学习贯彻活动,并将企业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日 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重点人员 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重点人员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