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万达工业(始兴)有限公司《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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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生产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万达工业(始兴)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始兴县太平镇万达工业园 |
环评机构 |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在原有工艺、设施,公司原有产品产量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厂区东北面第五座车间内的真空镀膜工序进行设备更新;对吸塑生产线及纸箱生产线进行设备更新,并在西南面第八座车间内的吸塑生产线废气产生节点上增加集气罩,将有机废气收集后进行有组织排放;在西北面增加一座危废仓库,原有产品产量保持年产18000万个合金塑胶玩具模型车不变。真空镀膜工艺流程:塑胶件→真空镀膜→装配→包装;吸塑生产线:胶片→吸塑成型→冲床冲切→检查→进仓;纸箱生产线:分纸→印刷→切割→粘箱→检查→进仓。技改后可生产纸箱200万个,胶罩2000万个,真空镀件2000万个。具体内容见《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必须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吸塑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按《报告表》要求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印刷过程中采用水性油墨,经加强车间内的通风换气,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纸板在分纸、裁剪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纸板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真空镀膜机内夹具清洗时产生的清洗废水进入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后回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的打磨工序,不外排。 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在厂区周围种植绿化等隔声降噪后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建设。本项目吸塑成型产生的边角料及纸箱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部门;清洗真空镀膜机夹具时产生的粉渣,属于危险废物(HW17,336-064-17),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相关工作。 5、项目运营阶段应完善好环境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环保设施的检查维护,建立记录台账;定期监测,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同时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及安全运营培训,提高职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杜绝环境事故发生。 |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