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始兴县县道X344线周所至花山段路面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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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始兴县县道X344线周所至花山段路面升级改造工程 |
建设单位 |
始兴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
建设地点 |
始兴县X344线周所至花山段公路 |
环评机构 |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始兴县地方公路管理站拟投资40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实施始兴县县道X344线周所至花山段路面升级改造工程。该工程在原有公路(四级公路)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工程起点(K14+030)位于始兴县顿岗镇,与省道S244线交接,途径顿岗镇、城南镇、沈所镇,终点(K33+459)止于始兴县沈所镇花山,路线全长19.429千米,标准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行车道为两车道。主要工程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 大气污染物:沥青铺浇时应严格控制其施工温度,采取洒水、清扫路面,加强交通疏解,在大风天气堆场采取压实覆盖,尽量减少土方作业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 水污染物:设置洗车槽、排水沟、隔油沉沙池、泥浆池等水污染防治设施,并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3.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开挖弃方“日产日清”,车辆注意清洁运输。 4. 噪声:采取围蔽遮挡降噪措施,对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位置、设置严格管理制度,尽量避让敏感点,避免在休息时间段施工。 二、运营期 1. 大气污染物:加强道路两侧绿化。 2. 水污染物:采用雨污分流体系,雨水排入沈所水以及墨江。 3. 固体废弃物: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4. 噪声:通过路面保养、交通管制、禁鸣和加强绿化等措施控制,必要时为敏感点安装机械通风隔声窗。 |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