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始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始兴县2019年都安水(红梨村段)二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邮编:5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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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始兴县2019年都安水(红梨村段)二期治理工程 |
建设单位 |
始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始兴县马市镇、罗坝镇及太平镇 |
环评机构 |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66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6万元),设计治理河道长度为8.4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格宾护岸、加固河段陂头、新建绿道、护岸沿线新建(改建)下河码头及亲水平台、重建(改建)人行桥、加固河岸等。具体内容见《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必须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在工地设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施肥及灌溉,不外排。 2、废气:扬尘采用洒水降尘及其他防尘措施,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各类施工器械和车辆所排的废气量以及施工人员食堂产生的油烟量较小,影响范围有限,随工程结束而消失。 3、噪声:项目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施工边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4、固废:外弃土方应运送至指定渣场存放,作为植物措施的营养土于工程结束后撒播草籽进行绿化;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项目在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开挖的施工场所采用护面、护坡或种树种草的方法加以保护,拆除所有临时建筑物,清除各种建筑废弃物,并对临时占地进行复绿。 二、运营期 运营期加强维护管理。 |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