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施工期
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好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方案。
二、运营期
1、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光伏板清洗废水直接用于板下种植的经济作物灌溉,不外排。员工办公废水经升压站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板下种植的经济作物浇灌,不外排。
2、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光伏组件、逆变器和配套电器设备等产生的电磁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3、项目升压站配套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光伏发电组件太阳能电池板均由生产厂家全部回收,项目运行、检修和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落实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项目配套建设事故油池,容积约为15m3,用于收集升压站内配套的变压设备事故过程中的排油。
4、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升压站生活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排放标准。
5、多晶硅组件表面玻璃在阳光下会反射少量太阳光,项目应在距离居民点较近的厂界附近种植高大乔木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遮挡反射的太阳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项目服务期满后,应按国家相关要求对生产区设备进行拆除,严格做好各类物资的分类回收、处置和利用。其中光伏组件按相关规定全部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变压器等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项目在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恢复原有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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