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施工期:
建设单位严格按环保有关要求和《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认真落实好施工期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方案。
二、运营期: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在马市产业集聚地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前,进入始兴县马市中心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拟自建一座处理能力为90m3/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厌氧—好氧”工艺,大米浸泡清洗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在马市产业集聚地污水处理厂建成前,排入马市中心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在马市产业集聚地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则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染物排放》(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中的严者后排入浈江。
2.废气:在大米生产加工过程中的砻谷、碾米、抛光、色选等工段会有粉尘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通过15m高度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除油机净化处理后引至食堂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标准排放》(GB18483-2001)的排放浓度限值规定;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采取对厌氧池加盖密封等有效方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执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安装防振、减振装置,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影响。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储运及处置系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等的有关规定建设完善好一般固废贮存场所。稻谷杂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谷壳糠、洗米糠、碎米和异色米粒等副产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稻壳、米粉进行分切时产生的边角料、下脚料等收集后出售给饲料加工企业进行利用。原辅材料以及产品包装产生废弃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包装生产企业进行回收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运行中产生的沉淀池沉渣和污泥,压滤至含水率小于 60% 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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