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始兴县长运砂石经营部《始兴县长运砂石经营部年产3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邮编:5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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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万吨机制砂项目 |
建设单位 |
始兴县长运砂石经营部 |
建设地点 |
始兴县太平镇江口河北村(永捷电子厂旁) |
环评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0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砂石分类区、砂石生产线);2.辅助工程(办公楼一栋三层、值班室、地磅);3.公用工程;4.环保工程;5.原料堆场。工艺流程为原料→料仓→破碎→制砂→筛分→洗砂→产品。具体生产设备见《报告表》。项目新增劳动定员8人,厂区不设食宿,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在施工及安装调试期间须认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 二、运营期 运营期必须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1、废水:洗砂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浇灌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浇灌用水标准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浇灌。初期雨水须经沟渠等收集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各产生粉尘工序喷雾抑尘和洗砂工序等,不外排。 2、废气:堆场扬尘、物料装卸粉尘通过及时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量;汽车运输扬尘通过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定时洒水等措施降降低扬尘量;生产线工艺粉尘采用喷雾除尘装置、湿式作业、加强运营管理等措施。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设备噪声,通过设置基础减震,安装橡胶或金属弹簧隔振器,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影响。厂区北侧靠近高速公路,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区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泥沙定期外售利用,不能回用的应按《固废法》等一般固废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5、项目运营阶段应完善好环境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环保设施的检查维护,建立记录台账;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定期监测,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条例要求储存、转移危险废物,同时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及安全运营培训,提高职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杜绝环境事故发生。 6、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相关要求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生活废水不外派,不另行安排总量控制指标。 |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