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城南镇周前村结合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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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城南镇周前村结合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 |
建设单位 | 始兴县城南镇政府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城南镇周前村 |
环评机构 | 广东韶科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始兴县城南镇人民政府拟投资 2000 万元,选址韶关市始兴县城南镇周前村,建设城南镇周前村结合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配套(道路交通、供水设施、供电设施、路灯设施、防震减灾场所、河道整治、生态停车场等)、环境卫生(垃圾转运站1座、公共洗手间6处)、公共服务设施(球场、广场等文体设施,村内标识)、农民住房设施(特色民居、传统风貌建筑修缮,沿街建筑、民居建筑整治)、历史文物建筑保护修缮以及绿化六个方面。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好建设施工期过程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2. 项目运营期餐饮区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 3.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周前村农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表 1 中的二级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后排入墨江。 4.项目营运期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5.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单位合理处置。 |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