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图书馆2023年读者帮助中心公开信息

  一、申请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凭身份证办理。

  2、港、澳、台居民或非中国籍居民,凭本人有效证件(如护照等)申请同意后办理。

  3、未满10周岁的读者,由监护人陪同到场,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已满10周岁未满16周岁的读者,征得监护人同意,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

  二、办证办法

  1、持身份证的读者可通过风度书房自助机申办借书证。

  2、持其它有效证件的读者请到一楼服务台办理。读者须填写《读者证申请表》。

  三、办证类型、服务内容

   办证类型

       服务内容

      借期

  押金(元)

一卡通(联盟借书卡)

      总馆及风度书房借文献6册

     (韶关地区风度书房通借通还)

 30天,可续借1次30天

   100

  二代身份证

      总馆及风度书房借文献1册     

 30天,可续借1次30天

   免押金

      总馆及风度书房借文献6册

   100

  四、相关细则

  1、续借办法

  (1)到馆续借:到总馆服务台办理图书续借手续;

  (2)微信续借:①关注我馆微信公众号:始兴县图书馆(sxxtsg);②微服务大厅模块;③绑定读者证进行图书续借(密码为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的八位数);

  (3)电话续借(总馆服务台:3326953;监控中心:19928552698)。

  2、遗失补办

  读者遗失借书证,请及时到服务台或致电挂失。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负。读者可在办理挂失手续7天后携带有效证件到服务台补办,并交纳制卡工本费5元。

  3、返还押金

  读者证使用期满一年,并还清所借文献及结清欠款,持借书证、本人身份证和有效证件到馆办理注销、退押金手续。代为办理时必须同时出示借书证、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4、违约处理

  (1)文献逾期。若读者逾期一年仍不归还,将警告并作不良记录存入个人档案,登记3次以上者,暂停借书90天。情节严重的本馆保留法律追究权力。

  (2)文献污损。文献资料归还时,由工作人员检查文献是否完整、被污损。一般的污损,不影响内容完整,赔偿5元。严重污损或缺页的,须按遗失赔偿。如文献不能正常借还,将警告并作不良记录存入个人档案,登记3次以上者,暂停借书90天。

  (3)文献遗失。原则上以完全相同版本的文献抵赔,另付加工费。如无法以文献抵赔,根据文献出版的不同年限,按以下标准赔偿:

      文献类别

      文献出版年限

        赔偿标准

    原价的倍数

   加工费(元)

      图书

      1978年前

        10

      5

      1979-1989年

        5

    1990年至两年内出版

        3

      两年内出版

        2

      期刊、音像

        2

      3

  五、年检

  借书证使用期一年,到期办理年检手续。有效期相应顺延。年检时请出示借书证。期满一年未能如期年检的借书证,将暂停使用至重新年检。

  六、注意事项

  为了加强管理,每位读者限申办一张借书证。敬请各位读者不要重复领卡,如经发现重卡即作注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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