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卫生健康局内设科室工作职责

地  址:始兴县太平镇红旗路2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512500

联系电话:0751-3332127

(一)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有关督查督办、提案议案。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 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和具体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生育政策。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三) 规划财务股。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管理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同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监督计划生育经费、社会扶养费、奖励扶助经费及县卫生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完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机制。

(四) 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完善疾病防控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实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和安全工程卫生评价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五) 医政股。拟订全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六) 基层卫生健康股。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早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工作落实并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七) 妇幼健康股。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指导、检查、督促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鉴定和治疗,病残儿鉴定工作。

(八) 科技宣教股。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九) 信息化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和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奖励扶助政策。负责局机关网络安全。

(十) 爱卫股。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实施创建和巩固卫生城市 (县城、村镇)组织开展城乡除害防病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  中医股(老龄健康股)。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促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服务规范:组织实施中医药特色优势和防治重大疾病的建设规范及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服务均等化及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 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监督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指导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组织中医药科研课题的协作及攻关。组织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以及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 监察股。承担局党工委的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民营医院和卫生社团组织党务工作。

(十三) 人事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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