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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府办〔2020〕9号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始兴县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始府办〔2020〕9号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始兴县农村

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专项行动方案》已经2020年4月30日县政府十五届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水务局反映。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始兴县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为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建设,保障如期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根据《水利部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水农〔2019〕150号)《广东省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指引(2017-2020年)》《广东省水利厅实施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指引(2019-2025年)》《韶关市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快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为乡村全面振兴和脱贫攻坚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完善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让群众喝上放心水,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与人居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加强与脱贫攻坚、农村环境整治等的统筹协调和有机衔接,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特点、现有供水情况和农民意愿,因地制宜编制设计方案,推进农村供水设施提档升级,充分发挥集中供水对乡村振兴的作用。

  (三)坚持集中连片供水。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以城乡一张网为方向,按照集中连片供水技术路线,坚持能集中不分散、能大则大、能延则延、能并则并的原则,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着力解决好农村安全饮用水存在的问题,努力提升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能力。

  (四)坚持节水优先、保护优先。坚持节水优先,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保护的供水体系、生活方式。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坚持统一水源管理,集中供水已覆盖的村组不得私自另外建设饮水工程。

  (五)坚持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合理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供水设施建设运营。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根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县计划2020年完成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建设。将农村安全饮用水问题彻底解决,实现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及供水水质合格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规划总投资23254.28万元,计划实施改造提升工程64宗,新建工程3宗,受益人口10.173万人,包含省定贫困村改造提升工程14宗,规划投资4310万元;少数民族区改造提升工程12宗,新建工程2宗,规划投资5960万元。使我县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85%。

  四、建设程序和标准

  (一)工程建设程序

  省定贫困村、全域(含少数民族地区)自然村集中供水的项目建设程序,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印发的《广东省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指引(2017-2020年)》《广东省水利厅实施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指引(2019-2025年)》等文件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

  (二)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1.工程类型划分

  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按供水规模划分为Ⅰ~Ⅴ型共五种类型。

  2.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应根据工程类型,在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等方面,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达到“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的目标。

  水质: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水量:按《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我市农村人口人均综合日供水量60升为达标。我县水资源储量较为充足,将人均综合日供水量提高到100升。

  用水方便程度: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应以推进供水入户为主要目标,供水管网通达农户门前,具备入户条件的即视为入户。

  供水保证率:改造和新建的Ⅰ~Ⅳ型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Ⅴ型工程供水保障率不低于90%。严重干旱缺水时,Ⅴ型工程供水保障率可低于90%。

  五、组织实施

  (一)设计方案。由县水务局负责按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全县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机构,并按要求进行技术评审和财审。

  (二)项目法人。太平镇、沈所镇、马市镇、城南镇、顿岗镇5个乡镇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以县供水公司为项目法人。罗坝镇、司前镇、隘子镇、澄江镇、深渡水乡5个乡镇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以始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项目法人,履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职责,负责推进项目建设,落实运行管理措施。工程建设资金由县水务局统一进行报账。

  (三)项目实施。工程由县级统筹、一同设计、分级分类招标施工、力争一年完成工程、两年完成支付,按照能简则简、稳妥推进的原则,在项目施工和监理招投标、工程施工组织等涉及项目实施的各环节,由各项目法人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和有关规定要求,确定具体的实施方式。工程所需一体化制水设施设备统一由县水务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统一采购,其余管材、建材等由各项目法人确定采购方式,所选取管材、建材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四)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由县水务局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组织项目法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已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应在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一年内办理验收工作。

  六、工作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黄建华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叶洪番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宋在军、副县长叶常青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水务、财政、卫生健康、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农业农村、林业、供电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各乡镇要根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具体分工如下:

  县发展改革局:会同县水务局依权限审批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负责核准项目招标方案;负责农村安全饮用水水价的核定、审批。

  县水务局:负责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牵头组织、监督并指导各项目法人推进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会同县发改部门依权限审批初步设计报告及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做好部门沟通协调及汇报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筹集、拨付及监管,做好涉农资金统筹工作,监督政府债券资金使用。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农村安全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程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工作,做好农村安全饮用水卫生健康宣传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始兴分局:负责审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划定农村安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立水源保护标志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进行水源地水质检测,监督农村安全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预审和用地报批组卷上报。

  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城镇供水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快城乡一体化供水。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面源污染进行管控,配合做好农村安全饮用水相关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水源涵养林保护监督管理及林地占用审批等工作。

  始兴供电局: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用电优惠政策。

  各乡镇: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用地,整合水源;落实运行管理措施;做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宣传、发动工作;引导村民自行拆除私自建设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引水设施。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强涉农资金统筹,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全力保障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有序推进。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和市级奖补资金,探索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供水设施建设运营。在项目设计、审批及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投资,既要保证工程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又要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四)强化建后管护。严格落实农村安全饮用水“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运行管理主体、管理责任和运行管理经费;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保障制度,明确工程运行管理经费来源,落实水价定价机制和水费收缴方式,建立财政或其他经费补贴的政策措施,对供水成本高、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的工程予以适当补贴。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项目验收后,及时移交工程管理单位负责运行管理。工程管理单位要落实运行管理责任,落实管理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等工作,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并积极推进工程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饮用水。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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