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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户部尚书谭大初(1504-1578)

    谭大初,字宗元,始兴人。嘉靖十七年进士。授工部主事。忧归。起补户部,改户科给事中。数论事。历兵科左给事中,出为江西副使。清军,多所释。御史孙慎以失额为疑,大初曰:“失额罪小,殃民罪大。”严嵩亲党夺民田,治之不少贷。迁广西右参政,投劾归。久之,起故官河南。未上,擢南京右通政。俄迁应天府尹。将赴南都,而穆宗即位,乞以参政致仕,不许。隆庆元年召拜工部右侍郎,寻迁户部左侍郎,督仓场。海瑞为佥都御史,大初力荐瑞。已而屡疏乞休,不允。拜南京户部尚书,引疾去。家居,田不及百亩。卒年七十五。谥庄懿。
    谭大初,明朝弘治十七年(1504年)九月三十日出生。系永乐乡岸一都越村人(今大井头谭屋)。幼时,每天鸡鸣即燃灯读书;稍有懒惰其母用杖击楼板说:“又鼾睡矣。”正德八年(1513年)仅十岁补郡庠生,嘉靖十六年(1537年)考中举人,次年取进士。嘉靖二十一年撰修壬寅府《志》。此后担任过工部营缮司主事、户部河南司主事、户科给事中、兵科给事中、刑科左给事中。二十九年升任江西按察副使。

    在江西任上,他独持风纪,不畏权势。在清理军籍时,把由地方官拉去充数而不属军籍的平民全部开释。御史孙慎怕军伍数额不足要办罪。大初正色道:“失额罪小,殃民罪大。”江西一巡抚凭权势给一方士办了一纸公文,要各地官员迎送接待,大初把公文废除不准行。严嵩专权,其亲友宗属侵夺农民良田,地方官不敢过问。有个地方权豪内苑池塘底下尸骨如山,路人侧目。大初微服探访,藉洗手不慎手镯掉入池里而要汲干池中之水寻觅,而这个权豪却淡然地说:一个手镯能值几何,换一个奉还可矣。大初对道:不然。此乃祖传之宝,万不能失。待池水汲干后,果见尸骨成山。大初依法惩办。时人称大初为“谭青天”。三十二年升广西布政使司左参政,到任后值桂林遭水灾,米价腾贵,他请开梧州仓赈恤灾民。四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授河南布政使司左参政,以刚方之性,精炼之才,召拜工部右侍郎,迁户部左侍郎。隆庆四年(1570年)春,以总督仓场有功,升户部尚书。
    大初重视用人和理财。隆庆三年七月二十日,他写了《举实才以济时艰,乞休退以辟贤路》上奏朝廷,提出了人才难得,知人尤难,举荐了佥都御史海瑞、监察御史蒙诏等七人。对财政管理,提倡开源节流,汰浮冗,崇俭朴,淳风俗,惟贤是用。他致仕后安居自给,不厌贫陋。万历六年(1578年)五月十六日病逝。谥号“庄懿”。葬杨陂迳。尚书马森志其墓,称其“涅不能缁,庞非能荣,文献公后一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知县蒋希禹奉文在墨江艺苑右侧修建谭公祠,祀谭焕和谭大初。所著有《次川存稿》、《谭氏族谱》和《自叙年谱》等。另,谭大初于嘉靖二十一年(1543) 著有《南雄府志二卷》,藉此,有谭大初为南雄人一说。
    谭大初为人刚正不阿,为官清正廉明,与海瑞交厚,名噪朝野。任兵科给事中时,奉使册封淮藩,“f鬼遗一无所受”。出任江西按察副使时,审查军籍,发现一批不属军籍的老百姓被地方官拉去充数,按律应予开辖。御使孙慎认为这样会造成失额。谭大初则认为:“失额事小,殃民事大。”坚决开辖非军籍的老百姓。谭大初体恤民情,独持风纪,不挠权豪。当时严嵩权倾朝野,其戚友倚势侵夺百姓产业,地方官吏不敢过问。谭大初侦得实情,一一依法惩办,深得百姓赞誉。乡民有枉抑之情,都说要请谭青天审理。谭大初因为官正直,得罪了一些官僚,好心人提醒他“直道难行”,他认为为官应该如此,否则不如辞官。当海瑞被排挤回乡后,谭大初仗义执言,力荐海瑞“可以大用”。海瑞也很推崇大初,常用大初的事迹勉励下属。
    万历六年(1578),谭大初病逝。死前告诫子孙,死后勿请恤表,勿求墓志。但朝廷仍赐祭葬,谥庄懿。前户部尚书马森称他:“涅不能缁,宠非能荣,文献公后一人。”布政使陈善称他:“清介足以励顽,凝重足以镇俗,进必三让,退由一辞,卓然有大臣风,庶几古社稷臣。”所著有《次川存稿》八卷,《族谱》五卷,《自叙年谱》一卷,《南雄府志》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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