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截至2018年7月13日,我县共有70家机动车维修企业的道路运输证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的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县内过期机动车维修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相关企业名单、许可证号等信息详见附件。
此次注销涉及企业如需继续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及时到我局行政服务窗口(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对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而长期从事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始兴县机动车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企业名单(截至2018年7月13日)
始兴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