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6号)和韶关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韶教办〔201820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就今年下半年我县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165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

(二)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安排

按照文件要求,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只受理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向韶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2018911日至919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3.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择“韶关市始兴县教育局”。

(二)受理认定

1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由我局指定一间县级以上医院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统一时间进行体检(体检费自付),自行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

1)体检时间:2018924日早上830

2)体检地点:始兴县疾控中心。

3)注意事项:体检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空腹前往指定医院交费后即可进行,体检结果不需体检者个人领取。

2、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报名完成后,须按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和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 201892628日。

(2)现场确认地点:始兴县教育局六楼人事监察股

(3)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相关认定材料。

三、材料提交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 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本县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非本县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人事(劳动)关系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证明材料或居住证;

5. 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

6. 除本县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鉴定证明可以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体检表和网上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供办理证书使用。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同时,需用纸质档案袋按以上顺序装好相关材料(除相片外),档案袋封面需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以及提交材料目录。

四、其他

县教师资格认定办设在始兴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联系电话:0751-3330313。本通知通知可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dsx.gov.cn)上查找,相关表格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

   

附件1《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韶教办〔2018201号)

附件2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附件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始兴县教育局

2018 94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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