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2、由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3、由就读学校班主任在其学生或家长的申请书上作出证明—→4、由就读学校有关领导在其学生或家长的申请书上审核并验印,开具休学证—→5、由家长或学校把休学申请和休学证一同带到教育局教育股学籍管理负责人审核验印备案—→6、由家长或学校把教育局审验后的有关休学资料带回就读学校备案。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