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如何办理校车使用许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日常用语

校车登记

受理条件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实施单位

始兴县教育局

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

0751-3330313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751-3311889

办理窗口

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16至19号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1-3327150;0751-3315098;0751-331509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始兴县域范围内打车前往,或乘3路公交车至县政府站下车向西步行300米。


转自: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222006962999Y4440102015000




附件下载: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智能互动 手机版
微信
始兴发布
图片2 图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