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7月起我县失业保险费率调整

为鼓励用人单位稳定用工,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作用,进一步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成本,支持我实体经济发展,7月1日起,我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这是继2016年3月起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以来的又一利好消息。

据悉我市失业保险基金累积有结余,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年度收支平衡的条件下,对一定时期内不减员或者少减员的用人单位,适当下浮费率。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在我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已满12个月的用人单位,纳入制度实施范围。

用人单位缴费系数按其失业保险申领率情况分三个浮动档次,用人单位可登入韶关市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公示数据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实施浮动费率的用人单位,于当年7月至次年6月按浮动后的费率缴费,职工个人费率不浮动,实施后将不对职工的失业保险待遇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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