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近日,国家药监局根据线索组织检查组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现场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组发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此消息一出便被广泛关注,也引起了许多市民的恐慌。
目前,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吉林省药监局收回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狂犬疫苗,责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主动采取控制措施,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始兴县疾控中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问题疫苗进行排查。排查结果是:一、我县未使用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狂犬疫苗。二、我县使用百白破疫苗为一类疫苗,由广东省疾控中心统一采购,因此,我县使用狂犬疫苗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请市民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