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办理条件
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取得医师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需提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三到六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3、 拟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私人诊所、厂矿学校医务室提供)
4、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5、 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2张
6、 《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上交复印件)
7、 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8、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9、 医师聘用证明
10、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表
11、 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
地 址: 始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 0751-332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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