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条件
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的职工,购、建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银行按揭部分
购买一手楼的:
1、对职工个人购买首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普通自住房,首付20%后,可申请最高40万元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提供住房组合贷款。
2、对职工个人购买首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普通自住房,首付30%后,可申请最高40万元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提供住房组合贷款。
①职工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不超过40万元(含40万元)。不足部分由银行提供住房组合贷款弥补。
②职工个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30万元(含30万元)。不足部分由银行提供住房组合贷款弥补。
3、对于职工个人购买二套房的,首付60%后,由住房公积金和银行各提供贷款额的50%。
购买二手楼的:
公积金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总贷款额的50%(含50%)。
三、所需材料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规范的购房合同。
2、首付发票[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簿(整本),借款人写配偶名字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处领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到职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然后返回住房公积金确认盖章后,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公积金中心委托经办银行为借款人办理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发放等手续)。
四、贷款流程

在韶关市所辖各县(市、区)范围内,可跨地域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贷款程序:
职工提供购、建房材料→填写贷款申请表→公积金管理部门初审→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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