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土地权属,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司法楼、财政所楼进行了权籍调查。
经调查核实,现将不动产权利人名称、不动产坐落、面积、用途、权利类型公示如下(见附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拟确认以上2宗土地为国有用地,使用权归权利人所有,现予以公告(见附件2宗地图)。
凡对该以上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住址,持有效的土地权属相关证明文件到始兴县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与测绘管理股提出申诉,联系电话:0751-3322991,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呈报始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不动产权证。
附件:1.始兴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示表
2.宗地图
始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7日
关于确定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国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