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始兴县体育公园及周边改造项目(三馆合一)地块周边环境,目前已完成项目(三馆合一)周边部分房屋及附着物的清点工作。现按程序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即日始10个工作日,即11月21日至12月4日止,如对该次补偿登记有异议者,请及时与始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反映或直接向始兴自然资源局反映,逾期将视为为无意见。联系人:胡彪,联系电话:0751-3310330。
附件:房屋等附着物相关补偿登记公示表
始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1日
体育公园及周边改造项目房屋等附着物相关补偿登记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