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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公开

2018年度始兴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始兴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全面反映了预算单位财物状况、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资产和人员机构的管理状况以及其他的会计信息,是财政支出预算在部门和单位执行的具体体现。2016年开始检察院人财物上划归为省统管后,政法编制人员及2016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由省财政厅保障。此次预算只包含我院劳动制司法辅助人员、定额人员及2016年1月1日前退休人员的相关费用。经始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预算法》的规定,现将本院2018年预算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本院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9月,我院按照广东省检察院审核后的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内部运行实施,试运行业务机构、综合行政机构“3+2”模式进行机构设置。业务机构设置为反贪污贿赂局、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其中,反贪污贿赂局主要承担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及职务犯罪预防等职能(此部门于2018年1月10日转隶到本县监察委);刑事检察部主要承担侦查监督、公诉、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民监督员工作等职能;综合行政机构设置政治工作办公室、检务保障办公室,其中政治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建、干部人事、工资绩效、检察官进退留转及等级晋升、纪检监察、检务检查、承接上级院巡视巡察工作等职能;检务保障办公室主要承担原办公室、检察技术、司法警察、计划财务装备、后勤服务、宣传、舆情等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8年由始兴县财政局保障的人员有定额人员5人、劳动制司法辅助人员9人、2016年前退休人员13人。其余政法编制人员由省财政厅保障。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为出发点,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助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我院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中心工作中谋划布局。同时,把社会的平安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在深化司法改革上迈出新步伐。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落实检察权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按照省、市院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三、加强科技强检建设,多措并举服务群众。进一步加强科技强检建设,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对检察机关工作职能的宣传,提高检察工作知晓度,充分利用乡镇检察室便民特点服务群众,切实加强履职向服务延伸、办案向案外延伸、解困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本级财政收入预算15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3.09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2017年本级财政收入141.01万元,2018年比上年增加12.08万元,增幅8.57%,原因是:一是定额人员工资、退休人员按正常增幅增加;二是增加了检察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政法出勤补助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经费。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5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53.09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26.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94万元。占总预算拨款支出的82.36%,比上年减少了14.92万元,减幅10.58%,原因一是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减少1人,二是根据省司法体制改革专题协调会议纪要:粤东西北地区司法辅助人员工资由省财政和本级地方财政按照各承担50%的比例予以保障,因而,本级财政2018年预算下达了50%的司辅人员工资。

    (二)项目支出预算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项目支出27万元,用于发放检察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政法出勤补助(此项目一月份已停止发放)。占总预算拨款支出的17.64%,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00%,原因是2016年上划为省财政统管后,省财政只保障办案所用的项目经费,其他项目省财政不予保障。因而,2018年本级财政保障了我院办案人员的岗位津贴、政法出勤补助等项目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或减少0万元,减少0%,原因是2016年上划为省统管后,由省财政保障此项经费,故本级财政预算无此项经费的体现。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度,我院由本级财政保障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包括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院由县财政保障的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本级财政保障经费中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检察工作网、驻看守检察室迁移修缮、无纸化办公设备等项目工作,(全部由省财政保障),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做好支出工作,加强科技强检,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院2016年国有资产已全部上划省统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执法用车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2辆(其中一辆车于2018年1月30日转隶到本县监察委);单位价值50万元的通用设备一台。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故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始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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