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始兴分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下设7个股室:人秘股、计划财务股、社会保险稽核监督股、社会保险关系股、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核发股、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核发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股。
  
基本职能: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始兴分局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综合管理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工作;指导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拟订专项工作经费、基金监督计划,制定各险种基金、专项工作经费稽核方案及实施;负责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退休的审批及日常解释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社保始兴分局为全额拨款参公管理,分局编制29人,目前在职26人,退休人员7人,下设7个股室。
  
(三)2018年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巩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覆盖面;
  
2.积极推进重大改革实施工作;
  
3.加强社保基金稽查监管工作;
  
4.继续强化系统经办能力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年收入预算3,099,492.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99,492.52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元。比上年增349,592.52元,增幅12.71%,原因是人员工资的普调和人员的晋升。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099,492.52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99,492.52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拨款等)安排支出0元。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765,492.52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2,516.00元。比上年增 319,592.52 元,增幅13%,原因是人员工资的普调和人员的晋升。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共2,765,492.52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1,452,516.00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基本工资和津补贴。
  
2.商品和服务支出653,000.00元,主要支出项目办公费、邮电费、接待费以及差旅费和劳务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9,976.52元。
  
项目支出预算334,000.0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 30,000.00 元。原因是新增业务机关养老保险改革。
  
(二)(三)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按项目分类,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5,775.52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支出113,717.0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75,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2018年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5,000.00元,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费预算支出25,000.0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0,000.00元,主要用于市社保各分局之间业务学习和交流。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653,000.00元,包括办公252,000.00元、印刷费12,600.00元、邮电费12,600.00元、差旅费50,0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手续费12,600.00元、日常维修费21,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600.00元、办公用房水费12,600.00元、电费12,600.00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50,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其他费用108,000.00元。
  
(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1.巩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覆盖面;2.积极推进重大改革实施工作;3.加强社保基金稽查监管工作;4.继续强化系统经办能力建设。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