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始兴县人民法院省级财政经费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6年度始兴县人民法院省级财政经费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 个,是始兴县人民法院。
主要职能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理始兴县的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同时负责立案、审判监督、执行等任务,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开展司法建议等活动。
始兴县人民法院位于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现设置12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行政机构和3个基层人民法庭,分别是监察室、政工科、执行局、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和马市人民法庭、顿岗人民法庭、司前人民法庭。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院政法编制有61个,后勤编6个。现划归省级财政统管的实有在职政法行政编干警54人,后勤服务人员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充分利用财政职能作用,强化法律服务及法庭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切实保障法院审判与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我院预算为本级预算,即预算公开汇总单位只有始兴县人民法院。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5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2015年县级预算520.92万元,比上年增加924.08万元,增幅177%,原因是2015年县级预算项目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以及从2016年1月1日起,我院上划为省统管,省级财政加大了我院人、财、物的办公及项目保障经费,故增幅较大。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445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85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8.96%,比上年增长332.08万元,增幅63.74%,原因是我院从2016年1月1日起上划为省级统管后,省级财政加大了对人、财、物的保障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2.9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21.52万元,对个人的家庭的补助77.5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59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1.04%,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593万元,增幅100%,原因是2015年度项目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以及我院从2016年1月1日起上划为省统管,加大了对我院人财物以及法院信息化的建设经费保障。其中:案件审判宣传项目20万元;法官培训项目22万元;执法办案项目231万元;执法业务装备73万元;审判装备项目220万元;其他审判业务支出27万元,以上项目主要用于法院信息化建设及执法审判办案费用。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6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加26万元,增长39.4%,原因是从2016年1月1日起上划为省统管后,我院加大了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经费。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66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21.52万元,包括办公16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福利费5万元、日常维修费1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2万元、电费1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其他费用1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281万元,包括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51万元,专用设备1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220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6年,我院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法院信息化建设等审判办案设施建设工作,实施6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变动情况。
我院国有资产总价值为2785.64万元。主要为:办公用房价值2270.88万元,和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21辆,价值287.5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2.13万元;以及其他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资产227.24万元,增加了63.6万元。
(五)我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故收入0元,支出0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