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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民宗局2018年预算公开

2018年度始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

始兴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原称始兴县民族事务科,隶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997年1月根据始机编字[1997]1号文,改称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挂靠人民政府办公室。2001年12月根据始机编字[2001]28号文,不再保留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其职能并入政府办公室,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牌子。2010年10月根据始府办[2010]53号文,设立始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与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4、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民族地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重大庆典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5、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帮助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6、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协调民族、宗教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工作,协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工作,参与宗教团体负责人的考察和选拔推荐工作。

8、指导乡镇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2个内设机构:

1、秘书股。负责机关文电、督办、会务、宣传、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普法、信访、财务、外事等机关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纪检、监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及党群等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2、业务股。负责民族业务工作。草拟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有关问题的政策建议;协调民族乡重大庆典活动;参与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办城乡民族工作,协调处理城乡民族关系,提出城乡民族工作相关政策建议;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参与发展民族贸易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防范、制止境内外民族分裂分子渗透。

负责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等方面的业务工作。组织推动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对宗教事务依法实施管理;对宗教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意见;指导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民间信仰工作调研;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协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 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在职人员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有: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普查、申报,保护和发展;建立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库;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工作责任制;上奉寺建设;成立“瑶族联谊会”和“畲族联谊会”;隘子镇龙斗斜瑶族特色村寨建设;深渡水乡长梅村三组瑶族特色村寨建设;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4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零万元。比上年减3万元,减幅3%,原因是对个人支出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92.4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零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84.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1.3%,比上年减4万元,减幅4.5%,原因是对个人支出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7%,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4%,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其中:001项目8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业务工作);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3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或减少0.03万元,减少8.6%,原因是压缩接待经费。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0.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6万元,包括办公4万元、印刷费0.1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1.2万元、电费0.15万元、其他费用0.43万元。

(二)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普查、申报,保护和发展等9项工作,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五)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始兴县民宗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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