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检察院2016年省级财政经费预算公开

2016年度始兴县人民检察院省级财政经费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始兴县人民检察院省级财政经费  

2016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全面反映了预算单位财物状况、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资产和人员机构的管理状况以及其他的会计信息,是财政支出预算在部门和单位执行的具体体现。2016年开始检察院人财物上划归为省统管,政法编制人员及2016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由省财政厅保障。《广东省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草案》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预算法》的规定,现将本院2016年省级财政经费预算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我院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本院根据法律法规现设立:侦查一科、侦查二科、反渎职侵权局、控告申诉科、侦查监督科、预防职务犯罪科、刑事执行检察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案管中心、派驻顿岗检察室、法警大队、政工科、办公室等部门。始兴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执行其决议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  

1、确定全县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2、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危害国家安全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3、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4、依法对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出公诉、出庭支持公诉。  

5、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6、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以及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同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认为或发现确有错误时,依据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  

8、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9、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做好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县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有关检察人员,管理机构编制和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院政法编制有42人,省财政实际供养人数为39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领域,强化法治思维,改进执法方式,紧扣依法治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2、进一步惩防职务犯罪,大力促进反腐倡廉。依法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的职务犯罪,坚决惩治民生领域特别是涉农领域侵犯群众权益犯罪,加大对受贿、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和赃款赃物、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继续保持查处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围绕全县重点工程、民生实事,深入乡镇和部门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做好跟踪服务,增强预防实效。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省级收入预算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0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2016年开始归为省统管,故2015年度没有省级预算收入,以2015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收入为基数对比。2015年度县级财政预算430.72万元,2016年度比上年增加399.28万元,增幅92.70%,原因是2015年度项目经费并无纳入年初预算,加之归为省统管后,加大力度对人财物的保障,2016年增加项目经费257万元,故增幅较大。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830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57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9.04,比上年增加142.28万元,增幅33.03%,原因是2016年归为省统管后,加大对人财物的保障,按照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职业保障精神要求及新增人员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5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0.96%,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257万元,增幅100%,原因是2015年度项目经费并无纳入年初预算,加之归为省统管后,加大力度对人财物的保障,2016年增加项目经费257万元,故增幅较大。其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费20万元、自侦部门办案经费50万元、侦查监督办案经费27万元、检察业务办案工作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案业务开支,办案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等项目;装备费7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案装备,提高检察装备及信息化水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3.5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22.50万元,减少62.50%,原因是我院自今年开始人财物正式纳入省级统管,去年底首次向省财政报送今年预算,时间较紧,加之受网络软硬件等客观条件限制,今年预算中项目支出的经济分类科目未能全部录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系统,导致预算报批过程中系统自动提取的“三公”经费数据小于实际编报数据。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3.5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5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19.32万元,包括办公费4.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0.0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00万元、电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50万元、工会经费6.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32万元、其他费用7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院省财政保障的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案装备,提高检察装备及信息化水平。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远程提审室、司法救助、两房维修等几项工作,实施项目经费由省财政保障,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院2016年国有资产全部上划省统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执法用车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6辆。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故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始兴县检察院2016年省级财政经费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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