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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法院2016年预算公开

2016年度始兴县人民法院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始兴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即始兴县人民法院本级预算。

始兴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是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院独立核算机构数有1个。现设置12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行政机构和3个基层人民法庭,分别是政工科、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和马市人民法庭、顿岗人民法庭、司前人民法庭。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6年我院部门在职编制人数共56人,其中政法行政编制人员54人,工勤人员2人,从2016年1月1日起,政法行政编人员和工勤人员已上划为省级统管。另有6人为后勤服务人员,由地方财政保障。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院主要工作任务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法律服务及法庭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保障我院审判工作的正常需要,改善审判工作条件。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我院只有本级预算,即预算公开汇总为始兴县人民法院。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5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53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比上年减少376.39万元,减幅72.25%,原因是除后勤服务人员以及2016年1月1日之前的退休人员仍由地方财政保障外,从2016年1月1日起,我院人、财、物上划为省级统管。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5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54.53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54.5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减少376.39万元,减幅72.25%,原因是除后勤服务人员以及2016年1月1日之前的退休人员仍由地方财政保障外,从2016年1月1日起,我院人、财、物上划为省级统管。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9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38.7万元,减少100%,原因是从2016年1月1日起,我院人、财、物上划为省级统管,“三公”经费已由省财政保障。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包括办公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强化法律服务及切实保障地方统管的后勤服务人员及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工作,实施0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院国有资产总价值为2785.64万元。主要为:办公用房价值2270.88万元,和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21辆,价值287.5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2.13万元;以及其他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资产227.24万元,增加了63.6万元。

(五)我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始兴县法院2016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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