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始兴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办公室(综合办事机构)和5个工作委员会,均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综合办事机构)。
1.负责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事项及常委会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协助常委会分管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关系,负责常委会机关机要通信、新闻宣传、刊物信息、理论研究、报刊征订、档案保密、财务及机关后勤工作。
3.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及有关重要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或组织有关部门起草常委会的重要文稿和起草常委会主要领导讲话稿。
4.负责机关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6.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二)法制工作委员会。
对司法部门有关工作情况和执法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组织、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并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控告;承办对司法部门办案情况的监督工作和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三)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对有关财政、经济、水务、农业农村、林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方面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国民经济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了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及重要的经济动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决算(草案)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进行初审;组织、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并提出初审意见;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四)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对有关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对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督促办理有关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并提出初审意见;对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五)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对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旅游、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方面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和对县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旅游、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有关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六)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负责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收集、整理、督办工作,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进行选举和罢免的有关工作;指导乡镇一级人大的选举工作;负责联系本县的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并组织其闭会期间的活动;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的日常联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和有关被任命人员的述职、考核、宪法宣誓等工作;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二、人大常委会主要职责:
(一)在本县范围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指导乡镇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三)讨论、决定本县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建、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重大事项。
(四)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五)监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六)改变或者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八)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九)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十)行使县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12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4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55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0.03万元,增幅原因是统发人员和定额人员经费增加了,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55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331.09支出万元,增幅原因是统发人员和定额人员经费增加了,无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419.07算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6.1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30.9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3.08%,其中:001项目人大会议25万元,主要用于开每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与上年无增减;002项目人大监督17.4万元,主要用于对“一委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与上年无增减;003项目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1.3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提升,与上年无增减;004项目人大工作12万元用于人大代表培训、与代表联络,005项目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始兴人大》刊物宣传、人大老干工作。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3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