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税管家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于2023年9月8日提交终止代理记账业务的申请,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9月8日终止贵公司代理记账业务、注销代理记账资格并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44022220220005)。
特此通知。
始兴县财政局
2023年9月8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