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卫生发展环境
“十二五”期间,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继续增强的基础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改善生活质量的要求会日益增加,医疗保健需求将不断扩大。但是,就总体而言,我县卫生事业的现状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后的健康需求还不适应;人口结构与疾病谱的变化,使我们面临繁重的急、慢性病和重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任务。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好新出现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新时期疾病控制工作的重大课题;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支柱的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正进入关键阶段,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卫生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要全面实施并完成第二个农村“初保”十年规划,建立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卫生工作和农村医疗保健服务水平提出了新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十二五”期间,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内多方位的竞争将异常激烈,医疗卫生单位面临新的考验,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结合《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及《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要求,实施市委《关于2010年推动韶关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行动计划》。“十二五”时期,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加快落实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突出抓好医改各项任务,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水平,继续抓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遵循公益性原则,突出打基础、强基层、建机制、保基本的方向,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构建卫生资源结构优化、分布合理、功能完善、有效运行、持续发展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重点保障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全体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村居民能够公平、公正地享有基本卫生服务。
2.全面发展的原则。在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机构的能力建设,强化效能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面发展。
3.整体效益的原则。致力于从系统上和整体上提高卫生服务体系效率,加强卫生体系与其它部门间的紧密合作,强调公共卫生体系与医疗服务体系之间以及内部各部门之间协调与配合,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功能和效益。
4.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
5.分步实施的原则。着眼长远目标,立足当前实际,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应始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满足人民多层次健康需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体系,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全县人民提供公平、便捷、经济和有效的卫生服务。通过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实施卫生资源调整,不断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和卫生服务综合能力,使我县卫生服务体系的功能和结构更趋合理,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实现均等化。依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向城乡之间统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进一步提高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1.主要健康指标。到2015年,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比“十一五”期间有大幅下降,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0和14/10万以下(15/10万以内。)。(说明:与广东省、韶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口径一致)
2.主要疾病控制指标。
(1)传染病防治。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加强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传染病漏报率〈2%,报告质量综合指数率〈0.1%。
有效控制霍乱、鼠疫、SARS、人禽流感等暴发、流行。霍乱不出现中高强度流行,发病率控制在3/10万以下。加强鼠疫疫情监测,巩固消灭鼠疫成果。
实施艾滋病、性病高危人群干预,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上升势头。拓展VCT,实行劳教、戒毒和暗娼等高危人群HIV抗体强制检测。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在城市居民、农村和高危人群分别达到90%、75%、95%以上。到2015年,把我县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
健全狂犬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狂犬病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继续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以乡镇为单位达到100%覆盖率。到2015年可疑结核病症状者和肺结核病人转诊率达85%,涂阳肺结核病人的督导治疗率达85%以上,涂阳肺结核病人的规则治疗率达95%以上,涂阳肺结核病人的治愈率达90%以上。全县居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
加大防治病毒性肝炎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广乙肝疫苗预防接种,降低病毒性肝炎的病毒携带率和发病率。保持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抗〈1%。
(2)免疫规划。建立健全全市预防接种信息规范化、电子信息化管理。依法规范预防性生物制品的管理,使用安全、有效、经济的疫苗,预防和控制疫苗可预防疾病。
提高儿童接种率,全县以乡镇为单位12月龄内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
消除麻疹,儿童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预防和控制成人麻疹暴发。
(3)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开展人体土源性线虫病感染监测,有效控制感染率。降低肝吸虫病感染率。全县肝吸虫感染率到2015年下降50%以上。
(4)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建立健全慢性病监测、管理、防治和健康教育网络。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纳入日常化管理。到2015年,80%以上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获得有效管理治疗。
降低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老年性疾病、营养性疾病、学生常见病和口腔疾病的危险因素水平。
三、“十二五”时期卫生发展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和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加快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合理调整和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到2015年,全县设二级综合医院1间,中医医院1间,一级医院(分院)10间,每个行政村建有1个卫生站。鼓励村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并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变。建立规范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逐步实现“小病在卫生站、卫生院,大病到医院”的就医模式,减少资源浪费和群众负担。建立方便快捷的应急救治和转诊网络。形成城乡卫生服务网络,使城乡居民可在15分钟行程内享受费用比较低廉、质量比较优良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保健在社区”的目标。
(二)做强县级医院,带动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随着医疗业务的不断发展,县人民医院业务用房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在“十二五”期间,需要扩建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中医院迁址重建也十分必要,将在“十二五”期间完成中医院重建,以满足中医院发展的需要。
(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加快建立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合理用药需求,保证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2011年在全县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配送,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实行统一药品阳光采购,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
四、“十二五”工作重点
(一)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补偿机制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改革方案,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公益性,改革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3年内,逐步探索施行改革措施。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发展,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与监管。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设私立门诊部(诊所)、促进全县民营医疗机构实际床位、门诊服务量逐年提高。
(二)加快推进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启动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卫生行政服务大楼建设,完成中医院迁址重建。使人民医院、中医院达到二级标准化水平。
(三)加快乡镇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更多资金的支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要求建设规范化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到2012年,全县乡镇卫生院所有危房拆除改造完毕;至2015年,所有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和设备配置达到《广东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标准要求。
(四)加强县级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到2015年,完成县应急救护指挥中心建设,并入全市信息网络。
(五)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改善县、乡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网络建设,形成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及卫生站组成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进一步提高镇卫生院和卫生站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大资金与卫生人力的投入。实施免疫规划,努力降低重点传染病的发病率。到2015年,传染病总发病率进一步降低,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增长态势得到有效控制。改善和提高各级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加强疫情监测网络的建设,建设合理、高效和反应灵敏的疾病预防控制系统。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的调查工作。针对我县产业结构特点,积极预防各种职业性危险因素。加强流动人口的预防保健工作。到2015年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国家或省的有关要求。
(六)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全面履行依法监督管理健康相关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各项卫生监督工作指标达到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
(七)加大村卫生站的建设力度。逐步达到诊室、药房和治疗室“三室”分开的标准,保证村卫生站达到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应具备的基础设施条件。至2012年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卫生站目标,达到诊室、药房和治疗室“三室”分开的标准;加强村医培训,至2015年90%以上村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
(八)积极推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切实落实各项初保政策,做好初保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适时开展县级初保评审认定工作,以点带面,扎实全面推进全县初保工作的开展,到2015年70%的乡镇初保达标。
(九)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开展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加强协调组织大中型医院与社区建立帮扶关系,协助出台相关社区卫生服务配套政策。到2015年建成完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居民步行15分钟可到达社区服务点,实现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
(十)完善妇幼保健体系建设,推进妇幼安康工程实施。确保尽快建成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实现《两纲》任务目标。结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全面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编制,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打造过硬技术队伍。结合孕前、孕产期和新生儿医疗保健服务,积极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全面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落实镇、村妇幼保健工作任务,健全村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为本村妇女儿童提供方便快捷的保健服务。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到2015(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降至14/10万(15/10万)和6%0(6‰)以下。
(十一)加强健康教育。抓好医院、学校、社区、企业、大众媒体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继续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进一步提高农民健康教育知识普及率、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力争我县更多的乡镇通过“省级行动示范镇”评定。积极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宣传教育。
(十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新农合参合率巩固在99%以上,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参合率达100%。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到2015年提高到每人400元以上。到2012年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和县外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80%、70%、50%以上,推行门诊补偿制度和病历“一本通”,降低就医成本,方便患者就医。
(十三)加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一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贯彻全国部署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达到“人人受到教育、强化意识、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的目标。加强对消防重点部门部位、设施器材、施工建筑场地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用火培训。结合本单位特点,制订完善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二是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坚决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体系与评估能力建设,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的信息通报、应急评估和预警。认真组织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选址、布局、生产用水、设备、卫生、出厂检验、包装、销售记录等情况。三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在用医疗仪器、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以及对医疗安全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管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认真落实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加强对患者的疏导和安全管理,加大对病房的安全巡视力度。四是积极准备,全力做好灾难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要做好灾难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卫生应急响应机制。加强与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的配合与沟通,提高救治伤员的效率和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因伤死亡和因伤致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伤员救治的培训和演练,建立无缝衔接的院前与院内绿色通道,做好人员、器械、药品等储备,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保证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五、对策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进一步健全卫生财政保障体系。各级政府对发展卫生事业尤其是对发展农村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负主要责任。地方财政要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真正建立卫生财政保障体系,落实政府对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支持医疗机构履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财政对卫生经费投入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有所增加,原则上应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并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卫生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财政新增的卫生事业经费投入,应向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服务、重点疾病防治领域倾斜;要将外来工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纳入公共财政的预算范围之内。要重点对乡镇卫生院进行改造和医疗设备更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农村卫生防病能力。完善卫生经济政策与医疗保险政策,引导病人合理流动,提高卫生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率。通过规范医疗市场鼓励各级医院在不同层面开展竞争,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效率。
(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医疗卫生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的要求,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强化政府责任,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采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的原则,深化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维护公益性质。改革和完善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体制,健全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网络,有效控制以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急性传染病暴发疫情为重点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合理引导病人树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的就医理念,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促进中医药发展,建设中医药强县,加快中医院发展速度,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普及力度。在县中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实现全部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科、中药房。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形成与公立医院公平竞争的态势。
(三)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区域卫生资源统筹和共享。建立卫生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和标准,逐步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推行病历“一本通”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全员聘用制、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对乡镇卫生院按财政核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和建设。推行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加强县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行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鼓励开设社区家庭病床,通过增加服务、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加强传染病、职业病和慢性病防治机构网络和功能建设,尤其要加强镇、村一级的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职业病与慢性病防治、妇幼保健等工作的网底建设,保证人员、设备设施与资金的投入到位,促进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坚持“科教兴医”的发展战略,加强人才队伍。人才是专科建设的关键,在大力引进、培养和大胆使用专科人才,选好用好学科建设的领军人物,切实推进医院学科建设,对学科建设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实施重奖、重用。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到城市大医院进修、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医生水平。制定并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计划,实施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招聘计划,引导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抓好县级医疗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帮扶制度。到2011年,实现每个卫生院有2-3名以上执业医师目标。到2015年,为全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医疗卫生人员全部轮训和培训。
(五)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城乡医疗救助为保障底线,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等逐步完善,不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政府、单位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推进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加强对医疗保障经办、基金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完善支付制度和结算办法。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大政府医疗救助投入,鼓励引导各类组织、个人兴办慈善医疗机构、建立慈善医疗基金,积极发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六)加强和改善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开创卫生事业发展新局面。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卫生工作的领导。把发展卫生事业,增进人民健康作为关心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卫生事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力保证规划的落实。各级政府应成立有关卫生工作的协调机制,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统筹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价格、经费保障和药品购销等有关工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卫生工作。
动员社会资源发展医疗服务。保持公立医疗机构适当规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办医疗机构,增加医疗服务供给。在规范、有序的基础上,开展公平竞争,为患者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
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关心和爱护广大卫生工作者,热情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卫生工作者的良好风气,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积极推动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共同为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而努力。
(七)推进卫生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贯彻实施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监控、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紧密结合我县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适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扎实推进卫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行业依法治理,推进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政务、院务、卫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建立比较完善的行政监管机制和执法协调机制,形成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有效机制。
(八)加强行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医德医风建设,深化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作风教育,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道德素质。树立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使尊重病人、关心病人、服务病人、维护病人的权益成为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自觉行动,把“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全过程,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