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

始兴县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总目标和总要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目标,努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为始兴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组织队伍建设工作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探索建立管理严格、充满活力的司法行政队伍管理体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同时要关心、爱护广大干部职工,努力营造和谐温暖的工作环境。

3、开展经常性的政治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观念。

4、完善培训工作机制,认真规划并组织好各类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本领。

5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以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启动实施“六五”普法,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推进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带动广大公民增强法律意识,提升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

2、进一步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发展和丰富网络等新兴媒体的法制宣传,推进法制文化建设;同时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专项法制宣传教育。

3、坚持普治并举,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法治城市创建有机结合起来,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公益法制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4、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工作,发展壮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

5加大普法投入,争取按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比例将普法经费列入部门经费预算。

三、人民调解工作

1、全面加强司法所基层基础建设,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力争达到每所3人以上;增加基础设施设备,进一步改善司法所工作条件。

2、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司法所专项经费,争取司法所办公经费达到人均30000元的标准。

3、推进司法所信息化建设,做到司法所全体人员会操作电脑,并能熟练运用广东省基层司法行政信息平台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

4、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全面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探索在县级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5、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得到司法确认的具体程序。

6、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物业管理等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8%95%以上。

四、社区矫正工作

1、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力争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人员编制10%,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配比率达到7% 50%以上的工作人员具有法学大专以上学历,努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纳入警察序列。

2、争取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按当地社区矫正对象人数每年人均1000-2000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3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各环节的操作流程、措施、标准、内容和考核机制。

五、安置帮教工作

1、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全部落实专项经费,逐年有所增加。

2、进一步落实帮扶措施,重点解决“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出路,加大创建安置帮教基地工作的力度,尽量安排“三无”刑释解教人员过渡就业。

3、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使安置帮教对象信息在政法系统互享,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互通。

六、律师工作

1、加强教育培训,改善律师公证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争取到2015年,全县律师保有量达到20名以上,县公职所、法援处专职律师达到2名以上,公证处公证员达到3名以上,45周岁以下的律师、公证员基本达到本科以上学历。

2、力争全县律师、公证业务收入年增长10%,律师非诉业务逐年增加。

3、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建立健全行政指导、行业自律“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及时查处律师、公证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4、鼓励、引导更多的律师担任政府和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建立律师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法律咨询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律师、特别是公职律师在调解中作用,采取诉前调解、法庭和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引导当事人消除矛盾纷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七、公证工作

1、规范公证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证法律服务收费检查、查处和调整机制,公证法律服务秩序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建立健全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2、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证明和监督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力争年办证总数比增10%

3、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公证质量保证体系,探索建立公证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公证责任赔偿制度。

八、法律援助工作

1、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引导困难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提高法律援助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

2、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动员组织律师积极开展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援助业务,力争法律援助案件总数比增10%

3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法律援助办案纪律,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和办案质量。

4、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

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抓好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做好卷宗、档案的规范统一,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规范服务,深入挖掘基层法律服务所在疏导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十、计财装备工作

1、积极争取上级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改善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尤其是县局、司法所、法律援助处、公职律师所的办公、交通条件问题。

2、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重点是各项专项资金、装备的使用管理。

十一、信息调研工作

1、协助完成司法行政系统政法网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规范化。

2、完善信息工作制度,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良好的社会形象。

3、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推进调研成果转化,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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