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办〔2010〕50号
印发始兴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始兴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始兴县委、始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始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始委发〔2010〕9号),设立始兴县审计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经济责任、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政府重大投资、农业等重点资金的审计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计工作报告。
(二)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三)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九)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十)对审计监督对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一)有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十二)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审计事项及其他中心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始兴县审计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
(一)人秘股。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草拟综合性文件;负责机关文电、会议、保密、档案、财务、保卫、信息、计划、统计、特约审计员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老干、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草拟我县审计规章;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办理审计听证事项;负责县属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二)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办理上级审计机关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行政事业审计股。
负责县级行政、文教事业单位及直属企业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和经济效益的审计;负责县级社会保障资金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相应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行业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
负责县级农林水、国土等部门及其所属重点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和经济效益的审计;负责审计县级资源环保资金;负责相应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行业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财政金融商贸审计股。
组织协调和参与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负责审计县国库办理财政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负责县级工交、粮食、供销、经信、旅游等部门及其所属重点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的审计;负责相应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行业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基建外资审计股。
负责县级基本建设项目、县建设局及其所属下重点企事业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的审计;负责审计国际金融组织和联合国援助、贷款项目执行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县管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在境外办的企业中的国有资产部分的审计;负责相应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基建外资行业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人员编制
县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
五、其他事项
县审计局实行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双重领导体制。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址:广东始兴县永安大道新政府大楼4楼
联系人:黄志峰
电话:3334090
传真:3334090
邮箱:sjj@gdsx.gov.cn
邮政编码:512500
主题词:机构 审计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