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方案”

 

始府办〔2010〕57号

 

 

印发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始兴县委、始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始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始委发〔2010〕9号),设立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人事局、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

(四)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组织和协调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的实施;统筹拟定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

(五)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专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十)负责组织实施人事考试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全局工作和督办重大工作事项;负责非法规制度类公文草拟,来文拟办、发文审核及公文督办;负责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会议、接待、档案、固定资产、车辆管理等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承担安全、保密、法制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计划生育和党务工作;拟定本系统在职人员培训规划、计划实施;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就业促进股(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办公室)。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促进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人力资源市场的培育、规划和管理工作;拟订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方面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失业职工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负责农民工的相关工作;承担县促进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职业能力建设股。

负责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执行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资格标准的具体实施办法;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订职业技能人才培训、表彰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审拟社会力量举办的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承担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职称改革办公室)。

负责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各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申报评审工作;负责部分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的申报工作;承办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核发资格证书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拟订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社会保障股。

负责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负责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报审;负责对参保单位职工、失业职工正常和提前退休的审批工作;审核县属关闭、破产、转制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审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六)劳动关系股(劳动监察股)。

拟订劳动关系处理规则、制度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监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劳动工资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和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并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拟订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全县最低工作标准;审核县属企业的工资总额。

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组织查处重大的劳动违法案件和处理劳动关系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群体突发事件;负责组织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年审和社保年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有关决定;依法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投诉和举报;负责信访工作。

(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股。

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下一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并组织检查,监督落实;审核办理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移交手续;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信息管理网络。

(八)工资福利股。

负责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承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及离退休费统发和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审核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事考试办公室)。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承担县直和省、市驻始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相关工作。承接县直事业单位委托的有关人事方面的考试。

(十)公务员办公室。

负责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相关工作;拟定县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事宜;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承办县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事宜;承办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调任、转任、辞职、辞退、培训、日常登记和职位设置、非领导职务职数核定等工作。

五、人员编制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址:广东始兴县永安大道人力资源管理保障局

联系人:刘文川

电话:3334208

传真:3311361

邮箱:sxldbzh4208@163.com

邮政编码:512500

 

主题词: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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