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统计局“三定方案”

 

始府办〔2010〕64号

 

印发始兴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始兴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始兴县委、始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始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始委发〔2010〕9号),设立始兴县统计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条件方面的相关职责。

(三)加强对全县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定统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城乡居民收入等统计调查;综合整理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本县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全县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局内设6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及外事、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重要会议,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承担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党群和纪检、监察等工作。

拟定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规划,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检查监督工作;负责职责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全县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协助本局有关股室办理统计报表催报;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统计调查项目、方案;依法监督管理全县社会机构调查活动。

拟定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信息网站、数据库、邮件系统、网络直报、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等应用系统管理;负责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和相关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并管理名录库;负责各项普查数据处理;负责对局内计算机配套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更新。

(二)综合核算股。

组织贯彻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县各种统计项目的分析与预测;核算全县生产总值;组织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督、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管理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监督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民营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工作;起草《统计信息》,组织《统计年鉴》编印;对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综合动态分析;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统计资料进而统计历史资料;协调、审查局各股室的统计分析以及报告;编写专题统计分析报告、重要经济课题分析报告;负责局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信息上报工作;组织对各乡镇统计业务考核。

(三)工业交通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交通统计调查;对重点工业企业和园区工业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邮政业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四)能源统计股。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能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做好全县GDP能耗的测算和上报工作;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五)社会和投资统计股。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科技、人口、劳动力、工资等统计调查;负责县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统计监测;负责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的组织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六)农村和贸易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基本情况、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指导农村统计网络和基础建设;组织实施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及旅游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四、人员编制

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址:广东始兴县永安大道新人民政府大楼2楼

联系人:华思梅

电话:3333255

传真:3312054

邮箱:tjj@gdsx.gov.cn

邮政编码:512500

 

主题词:机构  统计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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