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法制局“三定方案”

始府办〔2010〕69号

 

印发始兴县法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法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始兴县法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始兴县委、始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始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始委发〔2010〕9号),设立始兴县法制局,在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依法行政中涉及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督促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建议。

(二)承担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或组织起草、修改、提请审议、解释、编纂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向县人民政府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法律审核,负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报送备案审查工作,对全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清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四)负责本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完善和督促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审查行政执法队伍主体和人员的执法资格,核发、监督使用《行政执法证》,负责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工作。

(五)办理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六)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承办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代理县人民政府民事诉讼事务。

(七)负责政府法制理论和实务研究,开展依法行政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八)指导、协调仲裁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法制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政府法制局设2个职能股:

 (一)行政执法协调(法律事务)股。

负责《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方法》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的申请、审核、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向县政府投诉的行政执法督察案件;负责协调政府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政府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检查监督;负责办理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和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建设。

负责办理、审核和修改县政府工作部门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上报工作及指导,开展政府法制宣传、人员培训、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机关人秘、档案、保密、信访工作。

 (二)行政复议股。

负责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应复事务;依法纠正违反复议法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起草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法制局机关行政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址:广东始兴县永安大道新人民政府大楼3楼

联系人:雷雨冰

电话:3322208

传真:3313809

邮箱:sxxbwbgs@163.com

邮政编码:512500

 

 

 

 

主题词:机构  法制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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